东京奥运会延期相关法律与伦理问题学术研讨视频会议举行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43日,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联合主办了东京奥运会延期相关法律与伦理问题学术研讨视频会议。

330日,国际奥委会、东京奥组委、日本政府联合宣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东京奥运会推迟到2021723日至88日举行。东京奥运会延期,是奥运会历史上的第一次。这次延期在法律上的依据和伦理上的正当性,受到国际体育界和相关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发挥体育法学组织专长,客观、理性、全面、准确地分析东京奥运会延期相关法律与伦理问题,推动我国体育法学研究更加贴近我国体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及参与全球体育治理的需要,京鲁两地法学会体育法学组织联合伦理学界知名学者举办了这次学术研讨视频会议。

视频会议围绕东京奥运会延期所涉法律依据、法理问题与伦理上的正当性、对各利益相关方产生的影响以及可能的救济途径、疫情作为不可抗力的构成和举证、对北京冬奥会可能的影响、对完善主办城市合同的意义、此决策的程序正义和各利益相关方参与治理等一系列问题展开研讨。

来自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视频会议联合主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全国高校、律师事务所、体育行政机构的专家以及国际体育仲裁院中国籍仲裁员共110多人以在线方式参加了学术研讨视频会议,12位专家发言或做会议总结,4位专家分阶段主持会议并点评,另有专家书面发言,20多位专家在视频会议附设的留言区进行交流。

视频会议研讨热烈,观点纷呈。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背景下,做出奥运会延期的决定,是出于对人类健康的终极关怀,符合奥林匹克精神和价值追求,具有伦理上的正当性。但延期也对各利益相关方产生重大影响,需要在赛事组织、损害救济、协议修改、章程审视等方面作出妥当安排,以实现奥林匹克运动在重大灾害背景下的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