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磊:一位敬畏法律又充满温情的老检察

  “听说最近没有交作业啊?是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帮忙解决吗?”

  3月18日下午3点,趁着网课结束,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龚磊不经意间的问话,让正开心聊着同学趣事的小徐突然噤声,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默默的关心也可以溢出幕后

  小徐是一名失去双亲庇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情感纠纷,2018年10月,小徐的父亲将其母亲刺伤致死。年仅12岁的小徐只能跟随没有经济来源、年过六旬的外祖父母生活。获悉情况后,龚磊立即安排人员对小徐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向其一次性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

  “5万元救助金对小徐的成长来说,杯水车薪。”龚磊牵头组建了帮扶团队,制定了10项帮扶措施,全面守护小徐直至成年。

  6人的帮扶团队中,龚磊是唯一的男性,在一群“慈母检察官妈妈”中承担着“严父检察官爸爸”的职责。他协调相关部门为小徐申请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保障资金,解决了小徐每月的生活经费来源问题,还多次与教育部门和学校沟通,减免了小徐的学杂费用和住宿费用。

  2月3日,锡山区检察院正式复工,分管未检工作的龚磊向第三检察部下达了“任务”——迅速了解特殊未成年人疫情期间情况,及时提供检察帮助。

  经过摸排了解,未成年人小刘和小李进入龚磊视野。12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刘系侵害案件被害人,家境困难。“不能让孩子因为案件遭受‘二次伤害’。”经过调查,该院通过线上转账向小刘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度过疫情困难时期。

  小李的父母因疫情“困”在湖北无法回锡山,小李寄居在表姐家,成了一名“临时留守儿童”。2月11日,在龚磊的安排下,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带着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品和书籍专程看望了小李。

  如果能赋予未成年人一双隐形的翅膀,让小徐、小刘和小李这样的未成年人能够轻松前行,龚磊选择了默默陪伴在侧,毫不在意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

  3月18日,得知小徐连续多天未交作业,龚磊决定“严父”上场,亲自“会会”小徐。眼看这位戴着眼镜的检察官,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全程笑眯眯一点不严肃,小徐兴致勃勃聊着自己和同学的趣事,突然被问起为何不交作业,终于心虚地低下了头。

  “老师让你们把课后练习册的答案剪下来交给家长保管,你做了吗?”“还没。”龚磊让小徐拿出练习册,认真地帮他将答案裁剪下来。

  谨守的细节展示着检察态度

  2月12日,锡山区检察院内网“督察通报”专栏上,一份“2019年补充侦查提纲制作情况通报”让部分员额检察官们不禁“小心脏怦怦跳”,生怕自己成为被通报的对象,下定决心“2020年一定要提高补充侦查提纲制作水平”。

  真正发挥案件监督管理作用,让每一次督察通报都成为督促检察官履职能力提升的“助推器”,是分管案管部门后,龚磊提出的具体要求,“疫情期间开展工作,首先要确保办案人员自身安全。受案大厅关闭期间,对公安机关送过来的案件要全面做好消毒,受案人员也要做好个人防护,无接触式受案。”

  因疫情延长了3天春节假期,龚磊和锡山区检察院班子成员却没有“闲着”。2月1日上午,他们利用“苏检掌上通”召开线上视频党组会,部署疫情期间检察工作防护措施,对如何确保案件受理防护提出建议。“案件到期,必须今天送过来,您能安排人员受理一下吗?”视频党组会议刚刚结束,龚磊就收到来自公安人员的“紧急电话”。

  原来,年前龚磊提前介入的一起涉嫌敲诈勒索的案件2月1日到期。原本按照正常假期,1月31日上班后,公安机关完全可以按照规定时限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可由于疫情延长了春节假期,如果2月3日正式复工再送案,在公安机关便超期了。

  “不要急,下午麻烦你们将案件移送过来。”挂断电话,龚磊立即联系案管负责受案的干警,自己也戴好口罩来到单位,让干警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后接收了消毒后的案卷。

  如果把检察院比作医院,那么承担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第六检察部恰如检察院里的“全科部门”。“我们是案件质量的‘把关员’和‘守门员’,管住了案件质量,也就是管住了检察官。”2020年以来,龚磊以该院“人案双管互动”内部监督机制为抓手,从原来每季度进行的案件督察通报升级为每月专题通报,倒逼检察官提升办案核心能力。“管就要管到点上,用就要用到刀刃上”,这就是龚磊对待案管工作的检察态度。

  审慎的坚守是为了司法正义

  “若要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需突出组织架构的严密性,特别是各成员之间的联系、人员背景、分赃及财产情况等客观证据……”

  2月7日,龚磊对作案16起、涉嫌敲诈勒索的6名“90后”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于是否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龚磊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中提出了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7条继续补充侦查意见。

  2月1日收到案件,2月3日正式上班,制作阅卷笔录、提审犯罪嫌疑人、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在有限的办案期限内,龚磊一丝不苟。

  “虽然本案犯罪嫌疑人人数较多,作案16次,涉嫌敲诈勒索金额巨大,但绝不能因此就断言他们是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切都要看证据。”在年前提前介入时,面对侦查人员提出可以做恶势力犯罪集团处理的意见时,龚磊说。

  “黑恶犯罪一个也不放过,一个也不凑数。”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龚磊作为副检察长办理了多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让证据说话”是他坚守的原则。虽然也会办理普通刑事案件,但作为院领导,龚磊以员额身份办理的案件,却大多都有些疑难复杂。

  2月中旬,龚磊收到一起公安机关认为可能涉嫌“套路贷”犯罪的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此罪与彼罪,考验的是执法司法者对法律的理解和掌握,而每一起案件的处理对当事人和老百姓来说,都是法律是否真正体现公平正义的展示。作为一名检察官,审慎认真是必备的要求。”龚磊说。

  每一次案件审查,龚磊总是这样不时提醒自己。即便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无锡蓝天救援队“编外队员”身份两次在24小时内奔波1600公里驰援武汉,紧急运送负压救护车,也没让龚磊稍稍放松对案件质量的要求。开工至今,他办理批捕案件1件6人,受理起诉案件1件1人。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