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三中院首试“无人记录”庭审方式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适用独任制在线审理了一件民事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整场庭审不见书记员记录的身影,而是通过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书面笔录,实现庭审过程完整定格、全景呈现。这也是北京三中院首次尝试“无人记录”庭审方式。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贯彻直接言辞和客观真实原则,确保庭审记录客观、全面、完整,北京三中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制度依据,自2020年3月19日启动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面笔录”的记录方式改革,施行以来,共有89件案件通过庭审录音录像方式进行记录,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46%。
此次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北京三中院依托信息化建设和独任制试点改革,构建起“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核心,以二审民商事独任案件为重点,以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为保障,以全程庭审直播为要求”四位一体的综合配套改革体系。制定北京市三中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二审独任制实施细则》《在线庭审规范》等十余项文件,明确改革适用范围,细化庭前告知、庭审释明、异议提示等程序保障,规范录音录像操作流程,建立录音录像存储及誊录制度,完善诉讼参与人录像查阅等。
据悉,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面记录不仅方便法官具象化地回顾庭审,最大化地为裁判提供依据,也通过对庭审过程的“全面、准确还原”促进庭审规范、提升审判效率,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