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法学会2020年将重点完成“十二项工程”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3月16日,浙江省法学会召开七届七次常务理事函信会议,会议要求2020年省法学会以重点完成“十二项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法学会特色优势和职能作用,进一步在政治引领、法学研究、法治实践、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绩。
会议指出,2019年浙江省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浙江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法学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专业智库作用、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不断强化法学会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新业绩。
会议强调,2020年浙江省法学会要按照中央、浙江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2020年部署的工作要点,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面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面向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以全面落实《省法学会深化改革方案》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会建设的若干意见》为牵引,以重点完成“十二项工程”为抓手,立足于法学会特色优势,积极履行法学会职能作用,推进省法学会工作在政治引领、法学研究、法治实践、自身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要求,浙江省法学会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务实学术导向、目标效果导向和深化改革导向,努力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浙江省法治实践,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着重抓好12项工程:包括主题教育深化工程,省法学会换届工程,队伍建设提升工程,重点研究课题系列工程,法治论坛常态化体系工程,成果展示转化工程,“三服务”供给侧质效工程,法治宣传阵地升级版工程,“一县一品”特色法学会建设工程,机制创新融合工程,网络法学会建设工程,机关建设强化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