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警医深度合作创新机制建设的思考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大考。在这场战役中,广大医护人员和公安民警的密切协作和卓越表现,成为一块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靓丽品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现警医合作机制化、平台化、常态化,夯实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社会治理和国家安全体系的力量根基,3月10日,佳木斯市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签订了共建共享“双向绿色通道”框架协议,探索警医协作新机制,打造保障社会安全的联防队。
一、“双向绿色通道”创新机制现实需要——助力治理能力提升
公安干警和医务人员是“平安佳木斯”建设的主力军和突击队,是保障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两支基本力量。两个系统的干部并肩战斗在抗疫第一线,在考验中结下了深厚情谊,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白衣天使”和“藏青蓝”守护者的初心使命。
(一)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务实举措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将是新时期国家治理和保障社会安全的重大课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重大原则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守正创新,扩大和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高国家治理效能。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共建共享“双向绿色通道”正是践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整合资源优势,构建应对风险挑战的大防线,筑牢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环节。双方签订共建共享“双向绿色通道”框架协议,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解决医护人员现实问题、解除公安民警后顾之忧、服务“平安佳木斯”建设的务实举措。
(二)共建尊医重卫,安全守护的“绿色通道”
医务人员是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守护者,他们用精湛医术和优质服务诠释着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风气,增强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医务人员战斗力和工作斗志的迫切要求,尤其是要净化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更是当务之急。当前产生医患矛盾纠纷的原因错综复杂,但许多社会矛盾却聚焦在医务人员身上,破坏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医疗纠纷和“医闹”现象时有发生,少数患者和病患家属心理褊狭,伤医案件屡禁不绝。共建共享“双向绿色通道”就是促进公安机关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守护,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畅通安全守护“绿色通道”,为卫生医疗机构营造和谐安全的职业环境。
(三)畅通从优待警,紧急救治的“绿色通道”
公安民警是和平时期最具危险的职业,是人民群众危难时刻的主要依靠,然而他们也会有在执法执勤时受到伤害、劳累过度等后顾之忧。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这支特殊的队伍,要给予特殊的关爱,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共建共享“双向绿色通道”旨在加强医警互助合作,搭建安全保卫、快速救治绿色通道,提高公安机关民警、辅警人员因公负伤、患急重病症的抢救治疗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简化急救手续、减少中间环节,全力为救助公安民警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医疗服务,实行无障碍收治、无条件施救,为公安民警的健康保驾护航。
二、“双向绿色通道”创新机制重大作用——拓展共建共享空间
共建共享“双向绿色通道”延续和扩大了公安机关和卫生医疗机构之间的传统合作优势,有利于双方互惠互利、深化沟通、密切合作。医疗技术力量强、救治能力过硬的医疗机构,要率先同公安局建立合作机制。公安机关在职在岗公安民警、辅警,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和医疗机构在职在岗医务工作者及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都能从合作新机制中受益,成为“双向绿色通道”重点服务对象,能够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共建共享“双向绿色通道”强化了双方社会职能的充分履行。公安机关加强医疗机构及周边巡逻防控、交通和治安秩序维护力度,积极协助医疗机构协调处理各类医患纠纷;加强医院安保指导工作,对涉及医院的警情第一时间出警,对暴力伤医等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为医务人员创造良好诊疗环境,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医疗机构则按照“先救治、后结算”原则,对需治疗的民警及家属从技术力量、医疗设备、救治程序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协助做好住院、治疗等相关事宜。对疑难重症患者,及时联系邀请专家开展会诊,力争取得最佳疗效。
同时要注重联络和会商机制的制度化安排。框架协议规定双方应指派联系人,成立沟通联络小组,负责绿色通道工作运行协商、服务项目落实和具体事宜沟通协调,以及日常、应急工作24小时联络畅通和重要情况通报等,共同解决遇到的困难。双方要筹备建立并实行由主要领导参加的随时沟通制度,研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讨深化合作的内容和相关工作措施。
三、“双向绿色通道”创新机制的具体措施——立足制度配套完善
警医协作新机制应立足于制度建设、法治建设、规则建设,通过实践探索,逐步配套出台合作规范和衔接环节细则,在动态中掌握规律,不断完善合作载体,形成更高层次的警医联动机制,赋予新时期医警合作新内涵。
(一)建立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共建共享“双向绿色通道”做实做细的内在要素是领导力、组织力和执行力的卓越高效,建立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是一项行之有效的选择。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应体现党的领导作用,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决定重要议题,吸收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应形成规范性的议事决策程序和执行落实机制,着眼打造双方长效性常态化合作机制,避免出现人事变动干扰“双向绿色通道”的正常运作,协议框架要求的沟通联络小组和会商机制可以在合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得以落实和完善。
(二)研究制定系列工作规范
警医协作“双向绿色通道”机制的铺开,需要研究制定相关的工作规范,出台诸如《公安干警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工作规范》《医疗纠纷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流程》等系列制度化条文,使“双向绿色通道”运行更具有可操作性、现实可行性。公安机关在维护医疗机构安全的执法活动中,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处置医患纠纷突发事件,规范医疗机构和接处警民警现场处置工作流程,在处置中,先向闹事群众宣传法律政策,劝他们依法反映诉求,不要触犯国家法律;收集好医闹人员违法证据,依法果断带离医闹人员,保障医疗机构平安有序。
(三)打造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警医协作“双向绿色通道”建设要利用好现代信息技术的成果,打造信息资源共享技术平台。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应交流共享某些各自掌握的信息资源,医疗机构对治疗留下后遗症、下达病危通知书、转院以及因工伤事故、刑事案件、自残自杀等原因入院治疗等可能引发医患争议的情形进行信息采集,设立预警机制,增强社会安全系数。双方共建公安干警职业病和慢性病精细化健康全流程管理机制,发挥医疗机构健康管理的资源技术优势。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公安干警进行体检,分类开展上门医疗巡诊和健康专项讲座;选派医疗专家对公安干警进行急救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公安队伍的救护知识和能力。
(四)构建涉医事件处置机制
警医双方强化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搭建医疗争议重点关注和分类预警机制,提前预防、依法处置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和个人极端事件,推动医疗争议由“事后争议”向“事前用心”转变,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应对”转变,公安机关组织警力深入医疗机构,全面摸排掌握医患矛盾纠纷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可能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的苗头和隐患,组织力量提早介入,积极协助医院开展化解工作。对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等案件,坚持“预防为主、快侦快破、确保安全”理念,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五)推进安全防范体系建设
警医双方要加强联防联控力度,公安机关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及周边全方位、立体管控体系建设。调配精干人员在医院专门设置的警务室值守,并定期对医院的安保人员开展消防、反恐等技能培训,对医护人员进行安全防范业务知识与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指导医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能力。公安干警定期对医院内部安全防范落实情况、消防器材使用、疏散通道等安防细节进行重点检查,消灭安全隐患。对院内监控设备进行更新升级,在人员相对集中的位置安装摄像头,发挥监控设备技防优势,排除潜在安全漏洞。
(六)深化专题法治研究工作
警医合作新机制的成熟定型需要专题法治研究工作的支撑,通过经验总结和理论提炼形成科学的规律性认识。首先为了加强警医合作的长远性和实效性,针对遇到的典型个案、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深入研究工作。其次开展带有预见性的、前瞻性的对策研究,未雨绸缪,研判可能出现的棘手法治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其三,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专业化的专题法治研究“智囊团”,凝集真知灼见,形成法治研究成果,提交给决策层参考,促进警医合作新机制高质量运行。
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共建共享“双向绿色通道”作为警医合作新机制的载体,承担着“平安佳木斯”建设的社会治理职能,既整合资源优势,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大幅度提高了警医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又能深化各自的改革领域,改善管理服务水平。今后警医协作新机制的作用还有进一步发掘的空间,双方一定会主动作为,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把相互合作推向新高度。
(崔文,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学会警医合作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佳木斯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副主任;王全,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学会警医合作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佳木斯市公安局特勤支队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