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执法部门在行动
2月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也在依法严惩范围内。近年来,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公检法等执法部门一直在行动。
为了猎杀野生动物,一男子从2016年起开始筹备,从他人处获得自制预充气式气步枪、自制气枪,2018年又购买了一支射钉枪及钢管、瞄准仪等部件,并将射钉枪改造为猎枪。
2019年5月至11月,该男子用他改造的射钉枪在重庆东印山猎捕了4只疑似果子狸的动物,其中一只已经煮食。经鉴定,警方查获三只中,2只为果子狸,一只为小灵猫。果子狸为大家所熟悉,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而小灵猫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中,上述案件中的男子,为了捕杀野生动物,最终触犯了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及非法持有枪支罪,三罪并罚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
近年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不断,甚至早已形成黑色产业链,上游非法猎捕、杀害,下游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等,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吃野味”的突出问题引发巨大关注。2月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也在依法严惩范围内。近年来,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公检法等执法部门一直在行动。
专项行动侦破大批大案要案
穿山甲是世界上非法交易量最大的野生动物之一,目前在我国已经是极度濒危的野生动物。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数据,中国境内的穿山甲数量在过去21年里下降了90%,目前在野外已很难发现。
2018年11月,湖南省森林公安通报了一起“4·26”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在这起案件中,警察查证非法交易的穿山甲高达5万余只,收缴的穿山甲216只,其中活体32只,穿山甲鳞片66公斤,其他还有一批包括20只藏羚羊角在内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扣押赃款达1800多万元。
这是一起跨境团伙作案,涉案人数达129名。2017年,湖南省郴州市民警发现经营野生动物的谢某有向餐馆酒店非法出售穿山甲牟利的嫌疑,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代号“4·26”案件的侦查。
三个月后,反侦查能力极强的谢某团伙才露出一些端倪,其一家族成员独自驾车到郴州高速公路收费站,从一辆广州开来的客运大巴车上接过一个白色泡沫箱子。随后两个月,专案民警将谢某家族成员以及处于销售末端的加工穿山甲的饭店和食客一一锁定,并查到谢某上线是一直在广州从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王某。
警方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摸排,侦查到王某的上线是来自广西防城港市的苏某。苏某的穿山甲则来自境外,整个交易网络达到7个层级,警方在湖南、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海南等地同时进行了抓捕行动,才最终告破。
这起典型案件,仅仅是众多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中的一例。近年来,此类案件屡屡发生,屡打不绝。
2月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闻发布会,专门介绍了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的情况,相关部门再次表达了严打严控严管的决心。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柳学军介绍,近年来,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在2019年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就立案1.3万起,侦破了一大批大案要案,铲除了一大批犯罪团伙。
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安部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各地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深入摸排线索,开展破案攻坚。截至目前,已立案侦办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776起,查处行政案件1804起,打击处理2556人,收缴野生动物8.8万头(只),联合有关部门清理检查集贸市场、餐饮等场所29.3万处。
生态修复
检察公益诉讼在行动
2019年1月4日,江苏省常州市针对一起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提起公诉。常州市的袁某、杜某等21人,以每只6000元到2万元不等的价格,从广州、深圳等地收购11只穿山甲及其制品,进行出售。为了给穿山甲增加重量,袁某等人向穿山甲的体内灌水,塞入面粉团和石头。该案查处时,一些活体穿山甲虽然被送往野生动物园救助,但最终还是相继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袁某等人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最终,法院在追究袁某等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21名被告人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按照每只穿山甲8万元的标准承担88万元的资源破坏补偿费,用于生态环境修复。
近期,最高检从各地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野生动物保护案例中,筛选出21起案例,发布了《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上述案件就是其中一例。
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有3件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均来自刑事案件。涉及的刑事罪名包括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罪等。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这类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也对涉案野生动物所属区域的生态安全造成了很大影响。
依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野生动物保护属于公益诉讼第一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体现了加重处罚的司法导向。
不仅如此,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还包括3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因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涉及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因此,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针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或者执法不到位、不严格等问题,主动与行政机关磋商沟通,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促成了当地多部门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同时,通过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报告情况,争取支持,促进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多部门联手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去年3月29日,全国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都参加了这次会议。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会议上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执法打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多发高发势头。
他强调,要全面搜集线索,全力深挖彻查,要把主攻方向放在打团伙、捣窝点上,把打击重点集中在乱捕滥猎和非法买卖上,要密切跟踪此类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治理,要加强网上巡查,及时收集掌握涉及野生动物的情报线索,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打击。
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随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3月2日发布通知,要求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
实际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2018年起,已经先后开展“春雷2018”“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其中针对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候鸟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栖息地、繁殖地等重点区域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海关总署也发起打击野生动物走私的“护卫2020”专项行动。3月9日,海关总署统一指挥南宁、合肥海关缉私局联合广西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出动150余名民警,分成17个行动小组,分别在广西南宁、崇左,安徽亳州等地成功打掉一个穿山甲鳞片走私犯罪团伙,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现场查获走私穿山甲鳞片820公斤。
近年来,全国多地多部门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而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的专项执法、监管等行动也随即在全国范围内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