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举办 法学研究合作机制网络会议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胡铮) 37日,浙江省法学会尝试通过微信群举办法学研究合作机制成员单位网络会议,各成员单位互通信息,交流情况,探讨今年浙江省法学研究的重点方向。

浙江省法学会在每年年底或年初,都会召开这样的座谈会,听取合作机制成员单位开展法学研究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共商年度法学研究重点。

据介绍,法学研究合作机制自2009年建立,旨在加强浙江省内法学教研、法律实务各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整合和成果共享,共同促进浙江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

此次会议由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主持。牛太升表示,浙江省法学研究合作机制持续健康运行,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成为浙江省法学研究的重要交流平台、应用平台、指导平台。这在全国是独树一帜的。十多年来,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为机制的运行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奉献,每年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已经制度化。

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董服明向合作机制成员介绍了浙江省法学会去年法学研究工作主要情况及今年工作安排。浙江省委办公厅法规处、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协社会法制委、省司法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社科院以及浙江大学等七所高校的合作机制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去年的法学研究工作和成果以及今年的法学研究重点,并着重对今年浙江省法学会的法学研究方向建言献策。

会上公布了2020年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并向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与会者认为,2019年浙江省法学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治引领,通过咨政建言、参与立法、理论创新、社会服务等方式,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智库建设、促进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浙江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周昌碧表示,浙江省法学研究合作机制在过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效整合了力量,特别是去年的政法工作经受重大考验,取得重大胜利,作出重要贡献。通过法学研究,在社会治理、打击套路贷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成果推动了工作。在今年全省的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中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抓纠偏、补短板、重创新等方面加强合作。

2020年法学研究课题,浙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处处长刘永华认为,这些重点课题,紧扣当前疫情突发事件和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主题,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实用性强,期待相关研究成果会对现实工作产生很强的理论指导作用。

浙江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新璋建议,增加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课题和关于确保法律有效实施问题研究以及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课题。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健教授建议增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问题研究课题。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翁国民提出选题可否形成板块,如民商事、行政法与行政管理、刑事、社会治理体系与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等以板块整合研究力量。鉴于防疫过程中所发现的现存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短板,建议在查短板、补短板方面设定专项课题。鉴于外资法与营商环境条例及浙江民企保护条例的实施,建议结合新法实施设置相应的研究课题。

浙江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办公室主任蓝华建议,课题应在文化和社会发展两个领域的立法研究上更加重视,比如新兴领域(新文化新媒体,家政服务,泛公益组织、志愿者协会)等新业态的管理和规范问题日益凸现,在立法方面应加快推进,以推动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

会议还对进一步完善关于加强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紧密联系合作机制纲要和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于世忠建议,在浙江省法学会的协调下,加强院际间教学合作交流,尝试开设院际线下通识课程,注重在互联网时代下的网络教育资源共享,在既有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破除院际教学数据壁垒,促进教育内容与教育形式的多元化与数据化,以适应新形势下对于我国法学教育提出的时代要求。同时,在省法学会协调下,注重院际间、与实务界学术科研合作,开展常态化的院际、院与实务界学术交流活动,建立实体化的院际、院与实务界科研创新平台,制定普适化的科研参考评价标准,合力承办具有区域影响力、全国影响力的重大学术会议。

翁国民提出,过去在研究体制机制方面跨单位跨部门协同研究不够,今年建议通过试点一到二个课题来推动。对如何加强学界与实务界的合作,整合资源,浙江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政委胡耿认为,实务部门很需要法学专家支持,专家不是简单说什么不行,要指导实务部门怎么做才行。

牛太升在会议总结时称赞此次是法学兰亭盛会,法学界要为国家发展和治理提供法治方式,而不仅是法律知识,这正是合作机制要推动的。针对各专家学者的意见,省法学会将再细致研究,吸收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