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发布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最高检发布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依法惩治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资产品类犯罪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为服务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发布以涉农检察工作为主题的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依法惩治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资产品类犯罪。这批指导性案例共4起:刘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王敏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南京百分百公司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检察院诉拖市镇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最高检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介绍,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提起公诉10897件13824人;共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坑害农民利益犯罪案件110件208人;起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6579人,起诉破坏选举、行贿、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把持基层政权类犯罪835件8602人,起诉涉及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犯罪1249件2037人;起诉涉及扶贫领域黑恶势力犯罪145件1463人,起诉涉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4258件5412人、侵害进城务工农民犯罪24675件37162人;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1.2亿余元,救助扶贫对象10214人,着力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此外,全国检察机关还突出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注重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案件50263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870件,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98万余亩,挽回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1.35万余亩,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9300余亩。
据介绍,检察机关今后将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以涉及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犯罪为重点领域,加大对伪劣农资犯罪活动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