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学界线上研讨疫情防控刑法适用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2月21日,“疫情防控刑法适用线上研讨会”在上海召开,这是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在疫情特殊时期采用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的一次线上会议,上海市法学会予以指导。
参加这次研讨会的有来自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各高校、公检法、律所等实务部门共130多名专家学者。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建指出,当前司法机关在惩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时仍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二者的主观过失的区分、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能出现的“刑罚倒挂”现象、“两高两部”颁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尚未明确的密切接触者实施的相关危害行为定性以及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者、医学观察者、正常者、无症状患者等不同类型主体之间的相互转化对行为评价带来的影响等问题,需要认真分析研究。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和“制假售假犯罪”两个议题进行研讨,并就“拒绝执行防疫措施的定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司法适用”和“妨害公务和交易类犯罪刑法规制”等在司法实践中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刑法适用疑难问题展开分析和讨论。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宪权在总结时指出,对于《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这类法律性文件,刑法学人应该更多地将关注点放在文件的具体适用中,针对文件的规定对刑法相关基本理论问题进行解释和讨论;作为刑法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应当注意保持谨慎态度,用刑法的基本原理来解释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