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昌司法局疫情期间创新社区矫正监管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通讯员沈海生 危丽华)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特殊时期的“特殊人群管控”怎么做?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司法局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2月7日,正月十四。上午8时,顺昌县社矫指挥中心电话骤响,对方声音急促:“您好!我是大干司法所工作人员,我们所有两名社矫对象刑期已满,这几天,全县交通已经管制了,他们的解矫手续还办吗?”

“请您稍等,我请示下领导。”接到电话后,考虑到类似电话已连续接过两次,必须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才行。中心工作人员放下电话立即向局分管社矫工作的副局长杨冬汇报。杨冬给出明确答复:“我马上向局党组汇报,建议采用视频解矫。疫情需要防控,法律服务不能中断。”

8时30分,局值班员打通大干司法所电话:“请让社区矫正对象加入我中心工作人员微信号,一会儿协助进行微信视频解矫宣告!”

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应当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签发。解除社区矫正宣告要按照宣布宣告纪律,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等程序公开进行。

因新冠肺炎疫情,假日被延长。春节期间,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三申五令在疫情没有宣布解除期间暂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集中点验、集中教育学习、集体社区服务等活动。

“视频解矫”成为顺昌县创新社区矫正监管的一个举措。

9时,县社区矫正中心、大干司法所通过手机连线召开了一场特别的视频解矫会。大干司法所工作人员将两名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30日前作出的书面总结,以及司法所在矫正对象矫正期满15日前作出的书面鉴定意见呈报县矫正中心,县中心认真查阅了社矫期间的相关档案资料后,同意签发《解除矫正证明书》。会后社矫中心将会议内容上报局党组,征得同意后,县社区矫正中心3名工作人员当日下午到岗,及时为大干镇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和张某办理了解矫相关手续。

吴某在接受视频解矫宣告时,心情特别激动,他高声回复:“工作人员辛苦了,大过年的还为我办理解矫手续,非常感谢,我一定会遵纪守法,好好工作生活!”

最近几日,顺昌县社区矫正中心通过“视频解矫”已为6名矫正期满的社区矫正人员办理了解矫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