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遗失声明: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小河小孟园区四号地块一级土地开发工程项目部以上印章已遗失,特此声明。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赵大才: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中海优锐能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钟雪琴及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13民初24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原告贵州中海优锐能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王仕军、尹时发、张斌: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市白云区永发建材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3民初60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解除原告贵阳市白云区永发建材租赁站与第三人于2013年11月29日签订的《架料租赁合同》;二、第三人尹时发、王仕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贵阳市白云区永发建材租赁站欠付租金费用968466.98元、违约金50000元,并于十五日内返还尚未退还原告的钢管59.6586吨、扣件10045套、钢管接头116根,如不能返还则按合同约定赔偿价值相等的损失人民币285948.54元,在未返还或者赔偿前租金则从2015年4月1日开始按日租金钢管2.34元/天/吨、扣件0.007元/天/套、钢管接头0.02元/天/根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四、驳回原告贵阳市白云区永发建材租赁站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295元(已减半,由原告已预交),由第三人尹时发、王仕军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代照平:本院受理原告刘厚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02民初11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吴子波、刘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申请执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委托中介机构对你名下的车牌号为GV1512、发动机号为B6304T41026230的沃尔沃牌小型越野客车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1.4万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通知你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院领取该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我院将以该评估报告为依据依法对该车辆进行网上公开拍卖(网址:http://sf.taobao.com/0851/04,户名: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以清偿你所欠债务。请自行关注本院在淘宝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拍卖的具体事宜,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李晓龙:本院立案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申请执行你与帅芳借款合同纠纷—案,因你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已依法委托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名下车牌号为贵A8853X的大众牌汽车进行评估,现已作出北京亚超评报字[2019]03212号评估报告,评估价为139374.00元。本院责令你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将对上述你名下车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施美金、谢秉想、施金媚: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曹支行与被告贵州铁和贸易有限公司、王德祥、施美金、谢秉想、施金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2019)黔0111民初594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施美金、谢秉想、施金媚: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曹支行与被告贵州铁和贸易有限公司、王德祥、施美金、谢秉想、施金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9)黔0111民初5949号民事判决书。现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严永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03民初69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周文俊、贵州富洲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余正达与被告周文俊、贵州富洲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余正达诉请:一、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二被告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10000元;二、本案诉讼费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周文俊、贵州富洲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旧州巡回点(原旧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张先柏:本院受理黄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黔0102民初14990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汪在进:本院受理原告罗锡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03民初91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汪在进偿还罗锡群借款人民币110000元;二、驳回罗锡群的其余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胡应光、黄静: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森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应光、黄静以及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华路支行追偿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35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隆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广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隆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石磊、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5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熊兴敬: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森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熊兴敬以及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追偿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1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发强:本院受理原告田川飞诉被告杨发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9397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1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刘海:本院受理原告刘红兵诉被告刘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11民初24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1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宋爱华:原告佘顺贵与被告宋爱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黔0111民初429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翰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郑继兵: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利海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阳云梦者贸易有限公司、贵州翰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田卫东、郑继兵、第三人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11民初1097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孟关)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海海、严峻: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晓燕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向文珍:本院受理的原告肖登熊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403民初24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贵州省晴隆县海权清真肉羊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周晓莉、哈显超: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省商务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与被告贵州省晴隆县海权清真肉羊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哈长海、周晓莉、哈显超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案号(2018)黔01民初71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第3日(送达次日开始计算)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凯、吴振伟:本院受理原告黄民兵诉被告温凯、吴振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02民初67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邹书杭、张厚琴、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春贵诉被告邹书杭、张厚琴、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贵州顺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克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3民初64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邹书杭、张厚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吴春贵借款人民币30万元及逾期利息(以30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的标准,从2017年12月9日起至前述款项付清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948元,由被告邹书杭、张厚琴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张敏:本院已受理原告杨佐荣与被告张敏离婚纠纷一案,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林锦鸿: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小燕与被告林锦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文奇:本院受理原告周恭旺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为举证期满后(遇法定休假日顺延)9时1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邹琴:本院受理原告黄国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贵阳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西支行诉你及陆阳、高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03民初56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州百乐创富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建业庆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黔2702民初21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罗晓莉: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矿山支行与被告贵州顶效开发区盛荣钙业有限公司、王勇军、罗晓莉、夏先琴、罗微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黔0111民初918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 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林祖民:本院已受理原告韩群忠与被告林祖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林祖民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11民初7346号民事判决书及(2019)黔0111民初7346号民事裁定书。限林祖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进:本院受理原告张忠全诉被告王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2702民初242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李大鹏: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宏基和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大鹏、贵州文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11民初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第四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占雄、张朝: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俊力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占雄、张朝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5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正武: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云国与被告杨正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49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雷重工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黔0103民初7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李有明:本院受理的原告代萍玲与被告李有明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7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能:本院已受理原告曹洋、孙玉琴与被告张能、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何宇明、尹宏滨、陈诗、贵州晶采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10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贵阳金泰荣成建材经营部、贵州黔商市西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陆强、谢兰琴、张玲、冉先黎: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天社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03民初29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黄乐轩、郭镇华:上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2019)黔01民初128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柏和平、聂萍:上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2019)黔01民初149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邱朝华:本院受理原告李红与被告邱朝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11民初93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第四人民法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209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罗庆收、王晓:原告王兴全与被告罗庆收、王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黔0111民初9216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周勤:本院受理原告冷连飞与被告周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2019)黔0111民初590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郭春华、贵州罗甸豪仕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郭春华、郭定杰、贵州省罗甸县兴斛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罗甸豪仕实业有限公司、罗甸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2730民初244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唐文:本院已受理原告刘斌俊与被告唐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