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援助志愿道路上的“笃行者”
在西藏、在内蒙古、在新疆,每当深夜陈贤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没有一点点恐惧的时候,每当看到党的好政策落实在民族同胞的身上给他们带来真切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时候,她都会油然而起对党和国家真挚的热爱;也突然明白了,这种热爱,虽然不是经常挂在嘴边,但一直都在心里。
□本社记者 张晓娜
陈贤,一名普通的“1+1”法律援助律师,“1+1”行动律师志愿者。近6年的志愿服务经历,她把党和政府的法治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的同时,也让她的品格得到锤炼,让她的人生充满价值。
这些年里,陈贤坚守着“平凡人做平凡事”的人生信条,她已经在法律援助志愿道路上走过了6个春秋,虽然患了严重的眼疾,仍然奋战在法律援助工作一线,在西藏、在内蒙古、在新疆都留下了她的身影。为此,她收获了组织颁授的众多荣誉,曾先后获得“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陈贤作为全国律师行业的唯一代表,获得了“最美奋斗者”的崇高荣誉。
“我深知,这些沉甸甸、金灿灿的荣誉,属于千千万万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的我的同行们,对于我,只是一种鞭策和鼓励。”陈贤说。
戒骄戒躁,做好本职,绝不褪色,把志愿者精神传承下去,传播给身边更多的人。这是陈贤一直以来的心声。
世上有一种职业叫律师
据了解,“1+1”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由司法部、团中央有关司局、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所谓“1+1”,就是1名执业律师加1名大学生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结成对子,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推动当地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进步。
“我体会到了被需要,对老百姓有用,是一种多么厚重的幸福!”2014年,陈贤到服务地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后,这里的人们才知道有一种职业叫律师。此后,就是在这样一个长期没有律师的地方,让陈贤体会到了自己的价值和意义,它关系着民族团结,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提起2014年第一次参加“1+1”志愿者行动,陈贤说当时她的想法很简单,看一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办一办法律援助的案子。
然而到了卡若区,陈贤才知道,祖国那么大,差距真不小。高原反应严重,头痛欲裂,鼻子流血;即使夏天也水凉刺骨,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家庭必备品都成了稀缺品;持续一个多月的重感冒,她为一年准备的药,一个月就全部吃光了;皮肤重度过敏,痒得她把两条腿都抓烂了;特别是那年秋天,赶上卡若区电网改造经常停电,她的住处在10楼,办公室在另一栋楼的4楼,停电时,每天上上下下要爬500多级楼梯,由于空气稀薄,每爬一层都要喘上个几分钟,再接着爬,到了宿舍,人已经完全虚脱了。
虽然不适应,工作还要干。由于卡若区一直没有律师,那里很多人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陈贤到卡若区后第一步要做的事,就是要让大家知道,遇到纠纷,找法律,找律师。
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她和同事们多次开展街头法律宣传,冒着凶险的路况下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700多份,发放法律援助名片500多张,路过工地时,菜市场买菜时,随手就发。
起初发出去的宣传品都石沉大海,慢慢地,有了回音。藏族农民工次里巨丁因一位汉族老板欠他工资,拿着宣传单主动来申请法律援助。
见面后,当得知陈贤是汉族律师时,次里巨丁又犹豫了。为帮助他重新树起“藏汉一家亲”的信心,陈贤强忍着重度过敏的不适,经过一审二审,终于帮他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拿到判决书后,次里巨丁终于笑了出来,用生硬的汉语说,咱们是一家人。
夫妻同心“志愿”为法援
陈贤经常通过微信、电话,把她的这种志愿服务的幸福分享给同样也是律师的丈夫曹旭,希望他也能和自己一起亲历只有志愿者才能体会到的幸福。
2015年,曹旭不加犹豫地安排好所里的工作,放弃所有的客户资源和顾问单位,毅然加入到“1+1”法律援助队伍中。从社会律师到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转变,曹旭做的几乎就是一个说走就走的决定。
自此之后,他们彼此鼓励,相互支持,成了法律援助道路上的模范夫妻。
2015年,陈贤被派遣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曹旭被派遣到乌海市海南区,虽然两地相距才300多公里,但他们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只是在电话里互相报平安,互相鼓励、扶持。“这就是夫妻同心,我们从生活上的夫妻变成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中的同志。我觉得这才是志同道合。”陈贤说。
正是在丈夫曹旭的支持下,陈贤顶住了当时有些同行怀有的关于“做法援的都是没什么业务的律师”的偏见,坚守至今。
在内蒙古,向陈贤求助的贺大姐,遭受了几十年家暴,一提起丈夫的名字她就浑身颤抖。开庭那天,陈贤和贺大姐一起去法院,贺大姐的丈夫又故伎重演,带着五六个男人不顾死活地想把贺大姐塞进车里强行带走,还指着陈贤的鼻子谩骂威胁。陈贤拼命拉住贺大姐的胳膊大声呼救,和他们滚打在一起,幸好法院的门卫和法官及时赶到,才让这次开庭顺利进行,法院判决他们离婚。当贺大姐拿到离婚判决书时,她笑了。那一刻,陈贤也为贺大姐由衷地感到开心。
一次普法胜过十次办案
受到在西藏开展普法的经验启发,陈贤越来越认识到普法的重要性。为引起大家学法知法的兴趣,普法前她都会先向大家提问题。比如,如果是宣传反家庭暴力法,陈贤就会先问听讲群众,请没有打过老婆的举手,然后就给那些举手的群众每人发一份事先准备好的小礼品,现场气氛一下就活跃起来了。因为有互动、有趣味,每次普法大家都像赶“巴扎”(维吾尔语,意为集市、农贸市场)一样积极参与。
不管在内蒙古还是新疆,陈贤坚持进村入户普法,随时随地普法,风雪无阻。2017年年底,她到1000公里外的皮山县普法时遭遇大雪,雪深得能没过车轮,路上好几辆车都侧翻了。
陈贤让车直接进村,那里1000多村民已经在露天的村委会大院里等了很久。讲座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结束了,可还有几十个村民围住她咨询法律问题,陈贤一对一为他们解答。解答完一个村民走一个,陈贤却要一直站在雪地里不停地讲,脚冻得没了知觉。虽然很冷很累,但她感到很值。
陈贤的普法讲座,针对的都是老百姓身边很寻常的事。但越是平凡的普通的,就越是基础的重要的,也是千家万户都需要的。陈贤认为,人们对法律知识越渴望,建设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社会就越能够成为现实。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刀伤药再好,也不如不受伤。一定意义上,一次普法,胜过十次办案。
现在,陈贤的儿子也是一名执业律师,经常和他的父亲曹旭一起办理法援案件,每一次他都办得尽心尽力,前不久还收到了受援人送来的锦旗。此前,陈贤已经谢绝了100多次人家赠送锦旗的意愿,但这次,她没有阻止儿子接受锦旗,“我想让他把受援人的真诚感谢,化作坚定公益法援的动力。”陈贤说。
参加志愿工作后,陈贤郑重地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现在,她已经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在陈贤看来,这是法律援助带给她的最大的幸福和自豪。
最近这几年,陈贤的婆婆患了帕金森综合征,爱人曹旭每天天不亮就去婆婆那里给她做饭;母亲也身患脑梗等多种疾病,三天两头住院,曹旭就去医院陪护。曹旭一个人在家照顾两个老人,还要去办案。“正是他从前线回到了后方,才支持着我在法律援助志愿道路上一直走到现在。”陈贤说。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能叫苦叫累,不能拈轻怕重,要把对党忠诚,落实在具体工作当中。
2019年12月28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项目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作为“1+1行动”律师志愿者代表的陈贤在讲述了她的志愿经历后,激动地说:“我没有更多的话语来表达此时此刻的心情,在这里,请允许我重温几句入党誓词: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