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 带法“访前沿走一线进社区”
□本社记者 薛应军
“外地女子嫁到我们村已生儿育女,但户口没迁过来,现在分配拆迁补偿款该咋办?”1月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举办的“法律文化基层行”座谈会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圪报村委会主任渠文兵提出了自己遇到的问题。
“这是个新问题,专门负责办理家事案件的法官、律师,你们怎么看?”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武夜平微笑着,将目光转向同为该研究会会员、现在内蒙古高院、呼和浩特市中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工作的法官以及有关律所的律师。
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自2014年8月15日成立以来,深入乡村田间地头、社区楼宇,将法学研究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宣传法律知识等进行深层次结合,带法“访前沿走一线进社区”开展“法律文化基层行”的片段之一。
拆掉围墙搞法律文化
“我是在研究内蒙古革命史过程中发现了法律文化的价值。中共党史和革命史中蕴含着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入挖掘、整理、研究、传播,是一件意义深远的事。”武夜平说。2011年初,他负责组织首届内蒙古法律文化研讨会,由此和公检法司工作者、高校法学研究工作者建立联系,并打开了法律文化研究大门。
但武夜平调研发现,公检法司等实务人员关于法律文化建设彼此交流少,比如法院系统打造法院文化、检察系统打造检察文化,高校法学院建设校园法律文化,“大家彼此间交流少,制约了文化交流、发展,由此我提出实务部门和高校要拆掉‘围墙’搞法律文化,加强融合,促进合作。”武夜平认为,向理论学习,不落伍;向实践学习,不迷路,遂带着问题开始了思考、调研与摸索。
在理解法律文化内涵后,武夜平依托内蒙古土默特博物馆牵头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并结合自己原来的工作习惯,带领会员,不断走基层,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文化、知识,组织会员深入社区楼宇寻找社会面临的共性问题,并形成研究课题。
2014年以来,武夜平带领会员先后深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乌海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通辽市等地政法机关、院校、企业,乡村、社区走访调研。在调研中,他发现许多地方普法存在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与法律服务不相适应、法学机构与法律实务部门信息交流不对称、法学成果转化渠道不畅、许多人对法学会工作不了解等问题,遂提出了“理论、实务两个‘轮子’一起转”“需求、供给一个平台对应流”等工作理念。
武夜平认为,地方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应该让学术研究与实务研究紧密结合起来,让供给者与需求者同台“唱戏”。
“以‘迎新春、写春联、进乡村’为主题开展‘法律文化情满美丽乡村’公益行活动,只是我们‘法律文化基层行’品牌活动中的一部分。”武夜平说,自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成立以来,他们每年平均组织“法律文化基层行”活动20多场。
据武夜平介绍,研究会以“迎新春、写春联、进乡村”为主题开展“法律文化基层行”,今年是第9次(四子王旗1次,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新城区、赛罕区、回民区、和林格尔县各1次,土默特左旗3次,活动行程加起来几千公里)。为什么要这样做?“不能只把干部群众当做法律文化成果的分享者,还要把他们培养成为法律文化的共同建设者。”武夜平说。
这样做效果如何?渠文兵说,它不仅给圪报村送来了喜庆吉祥的春联,还把“法律文化之家”“鸿雁书屋”建在圪报村,以后让村民参与法律文化建设、学法知法更方便了。
“写春联的意义在于拉近干部和群众的距离,让中华传统文化和法律规则文化有机结合。”本次活动参与者、见证者,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赵建新说,看着60多岁的王秉良6个小时持续不断书写春联,感受着群众的热情,作为曾经的政法干线老兵,他很欣慰。“这就是践行‘群众路线’。老百姓期盼、专注的表情就是最好的礼物。”
听完赵建新的话,从检察院退休的王秉良笑着说,“我写了一上午字,虽然很累,但老百姓都等着要春联,我不能‘退休’。再说,我已经60多岁了,抓紧时间为大家服务才对嘛!”
深入基层开发课题
村民委员会需要设置哪些委员会?全国妇女维权公益热线号码是多少?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的“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子女是指哪些人?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法律文化基层行”活动发放给村民的“家庭法律文化调查问卷”。
这份问卷调查共两页纸、16道题,村民只需在自己知晓的法律知识下面画钩就可以,有单选、多选题,内容涉及宪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人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武夜平说,每次“法律文化基层行”活动,他们都会提前发放问卷,专门调查了解当地群众的法律诉求。1月8日在圪报村的调查主题是“家庭法律文化”,它与2020内蒙古法律文化论坛——第四届家事审判论坛的主题相关联。
这种调查的意义何在?武夜平称,他们多次调研发现,近年来,随着群众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老百姓对法律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法不入家门的传统正在改变,如今,法律不仅积极介入并调整家庭关系,且已成为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及社会和谐的利器。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在2018年11月组织举办了“2018内蒙古法律文化论坛——首届家事审判专题会”,聚焦“司法为民,家和兴邦”,对家事领域的未成年人、妇女、老人合法权益保护,家庭纠纷解决机制等话题进行深入探讨。
据武夜平介绍,以“家事审判”为主题的“法律文化论坛”已举办三届,有效推动了内蒙古家事司法实践及其改革。其中,三届论坛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院、包头市昆都仑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积累了丰富的家事审判司法实践与经验。
“这些地方的家事审判经验是我们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在发现后又引导专家学者深入总结、挖掘,从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武夜平说,1月8日,他们通过座谈了解到“大学生户口回迁”“外嫁女要求共享拆迁补偿款”等新问题正在困扰当地群众,“这些问题是不是共性问题?我们将深入其他地方调研,如果是,我们会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
赵建新说,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有三大品牌工程:“法律文化基层行”“法律文化研究基地建设”“法律文化论坛”,前两者通过深入田间地头、社区楼宇发现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后者邀请专家学者通过“头脑风暴”、再调研等解决问题。
1月8日,除为群众送祝福、写春联、走访慰问村里老党员外,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内蒙古土默特博物馆还在圪报村建立了“法律文化之家”“鸿雁书屋”,与巧什营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乡村力量,‘法律文化之家’既是我们创新服务乡村百姓的窗口,也是我们的参与基层治理研究与实践的一个试验田。”武夜平说。
巧什营镇镇长郭鹏飞说,该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强化当地基层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理念,有力促进镇区法治和乡村法律文化建设。但王秉良说,要想法律文化深入每个家庭,规则意识深入每个人心中,还需要更多法学人法律人穿街走巷,俯身田间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