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交警支队 启动电子化证照服务应用工作
本报讯(□满行军 董楠)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提升公安交通管理便利化水平,努力让公安交管服务更有温度、更有力度、更有速度,青岛公安交警按照智慧公安建设的目标要求,对标深圳、上海等城市先进做法,积极回应广大市民群众对“证照电子化”的呼声和需求,自2019年12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电子亮证”便民新举措,这标志着青岛市公安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自2019年12月20日起,青岛市公安局正式启用“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3类电子证照,2020年1月1日正式启用“货运车辆通行证”电子证照。实施“电子亮证”便民措施后,市民群众在路面执法管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等交通管理的规定情形下,都可以使用电子证照替代实体证照,将避免市民群众忘带实体证件“多跑腿”的尴尬,有效提高市民群众的办事效率,青岛公安交警再次向社会释放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放管服”改革红利。
电子证照适用范围包括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货运车辆通行证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所有人,通过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实人注册、实人认证后生成电子证照。
下一步,青岛交警将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以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为原则,进一步推行电子证照的深度应用,扩展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的应用场景,不断为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条件,为该市优化营商环境和市民群众便利生活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