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法学界举办文化娱乐业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研究小组在上海财经大学举办文化娱乐业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 为文化娱乐业营商环境构建提供新思路、新方法,助推文化娱乐领域法学理论创新发展。
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研究小组组长李清伟归纳了本次会议聚焦的关键,并对文化娱乐业法治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提出了见解,表示要梳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将政策引领向法律引领转化,为文化娱乐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以文化消费者的视角对我国文化娱乐业的创新问题发问,并对文化娱乐业的内涵作出拓展。
上海信和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能军律师指出,文化创意产业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和裂变,机遇与风险并存,应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营商环境立法和司法中具体问题的思考,并在未来不断影响法学界和各个层面的立法,推动法治服务营商环境优化的进程。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文化室原主任朱兵在作“文化法治是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主旨报告时,对文化法治的状况做了介绍,提出要从5个方面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并做了完整而系统的阐释。
中央戏剧学院传统戏剧数字化高精尖研究中心主任宋震教授在作“艺术法前沿管窥——以数字表演艺术为例”的主旨报告中,介绍了科技赋能传统行业后带来的前沿问题,包括传统戏剧数字化中数据采集人的权利保障问题和戏剧形态在未来变化趋势的问题。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马丽丽在“文化娱乐业纠纷仲裁解决的深化和探索”主旨报告中,指出影视行业在实务中大量存在的纠纷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认为仲裁是非常适合文化娱乐业的纠纷解决方式,主要在于仲裁有意思自治、保密性强、“专家判案、专家方案”,相较于诉讼有高效性、灵活性、有国际执行力等优势。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影视娱乐法的理论与实务、游戏/音乐行业的法律规制、艺术法的实践与前瞻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法官在会议总结时表示,文化娱乐业涉及的法律规制问题,所牵涉的法律范围是相当广泛的,既有物权的,也有合同的,也有拍卖法以及一些行业监管、行政管理等方面法律,实际上争议的问题可能更多地集中于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方面涉及的问题,主要在保护对象的区分和界定以及侵犯授权和赔偿的确定等方面。陈惠珍对游戏类纠纷也提出了一些总结性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