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穆水全:本院已受理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穆水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2601民初4114号民事判决书,现判决如下:一、被告穆水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86408.14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欠付的租金为基数,从20181013日起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穆水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2500元;三、被告穆水全在付清上述款项前,案涉车辆(发动机号:S1XL681,车架号:LSA121BLXH2473222)的所有权归属于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四、驳回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72元,由被告穆水全负担。原告已全额预交,被告在给付上列款项时,一并付清给原告。本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江西赛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田凯: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研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高定华:本院受理原告马洪杰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2730民初2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卢俊:原告黄振峰与被告卢俊、陈运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233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娜:本院受理原告陈剑锐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贵州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洪兴诉被告贵州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何克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0102民初1477号民事判决书及本院(2019)0102民初147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贠占伟: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联力冶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贠占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5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邢台天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朝仙、邵红峰与被告张志海、邢台天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2019)0111民初479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健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国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02民初4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王春春:本院受理原告陈有能诉被告王春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2730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督促履行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吴玉发:本院受理原告蒋荣兵诉被告吴玉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2730民初1351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督促履行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吴玉发:本院受理原告谭付明诉被告吴玉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2730民初1352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督促履行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李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02民初10509]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郭兴勇:本院受理原告刘祥芝诉被告郭兴勇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2730民初1798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督促履行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商强、马桂林:本院已受理原告黄桂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0103民初1007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两点半(遇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州野源中医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杜香诉你单位劳动报酬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平劳人仲案字[2019]101号)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平劳人仲裁字(2019)38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杜香的仲裁请求。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不申请,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冉辉、浙江慧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付慧博、包天玺:本院受理原告华景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0103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冉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华景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代偿款人民币142081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142081元为基数,自20186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全部代偿款付清之日止);二、原告华景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对汽车(奔驰牌汽车,型号:BJ7181EVE,车牌号:贵D87890,车架号:LE4GF4KB8EL284075,发动机号:80332082)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冉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华景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四、被告浙江慧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付慧博、包天玺对被告冉辉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314元,由被告冉辉、浙江慧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付慧博、包天玺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周杨、周尔仁:本院已受理原告汪晓骏诉被告周杨、周尔仁民间借贷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郑天奎、郑兴忠、王守芬、郑乃文、龚桂琴:本院受理原告陈吉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0103民初353835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赵有斌:本院受理的原告林勇诉你与罗万琼、周厚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民初12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督促履行告知书各一份,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张安东:本院受理(2019)0111民初4074号原告孙熙凤与被告张安东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11民初40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巴中巴林置业有限公司、肖聪林、邱登国:本院受理原告任维兵与被告巴中巴林置业有限公司、肖聪林、邱登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2730民初152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2019)2730民初152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汤永海: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四力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汤永海、第三人汇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20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罗友福: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四力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罗友福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3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翼学: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四力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张翼学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3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肖家龙、田永忠:本院受理原告田兴珍与被告肖家龙、田永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11民初56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优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霖杰、潘其振、古镇豪诉被告贵州优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三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民初767778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旭:本院受理原告贵州达昌隆不动产经济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13民初9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被告吕仁森、盛久鹏:原告柏军诉被告贵州乾弘建设有限公司及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81民初2281号民事判决书(附判决书主文:一、被告贵州乾弘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柏军工程款8262.8元;二、被告贵州乾弘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柏军超期租赁费448583.84元;三、驳回原告柏军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68元,保全费3042元,共计11910元,由被告贵州乾弘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1200元,由原告柏军负担710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朱宁:本院受理原告杨润梅与被告朱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11民初59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2019)0111民初592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蔡兴发:本院受理的原告戈弋、王涵与被告蔡兴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65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周乐辉:本院受理原告杨议与被告周乐辉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11民初29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梅松:本院受理原告周琏与被告梅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03民初41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梅松偿还周琏借款人民币6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黎广:本院受理原告刘雪琪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杨启高:本院受理的原告金义庆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403民初1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韦永国: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03民初72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韦忠园:本院受理原告叶林、李飞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19)0402民初32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王德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叶林、李飞工程款人民币297,216元及利息(利息以工程款人民币297,21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7623日起计算至该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叶林、李飞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159元,公告费人民币160元,合计人民币6,319元,由被告王德先负担(该费用原告已预交,被告王德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给原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第一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出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杨正金、贵州腾龙昊鑫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郑腾野申请执行贵州腾龙昊鑫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19)0111496号。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郑腾野申请追加贵州腾龙昊鑫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杨正金为案件被执行人。经审查,本院作出(2019)0111执异19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杨正金为本院(2019)0111496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9)0111执异194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该裁定不服,可自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尚定书、尚定友、刘大松:本院受理原告江超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03民初69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尚定书、尚定友、刘大松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超借款人民币48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以本金48000元为计算基数,从2019614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江超的其余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496元,由原告江超负担437元,由三被告负担1059元(原告已预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四川聚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贵阳花溪紫龙桥梁钢模租赁站与被告郭子东、四川聚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祖映:本院受理原告穆远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02民初7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曾国豪:本院受理原告安顺开发区光通塑料包装彩印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19)0402民初44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宁波共享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共享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共享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13民初411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宁波共享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威顿晶磷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30740元及利息(以130740元为基数,自2018630日起,以年利率5.5%的标准计算至前述款项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34元(原告贵州威顿晶磷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宁波共享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负担。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黄河、黄国富:原告杨国兰与被告黄河、黄国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664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菊:本院已受理原告北京广汇通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西南众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刚、第三人杨红、王菊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9208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孟关)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封志兰:本院受理原告胡晓伟诉被告封志兰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0402民初33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封志兰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原告胡小伟人民币47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胡廷全、贵州骅锶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黄进华、覃红与被告贵州骅锶装饰有限公司、胡廷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5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兴文:本院已受理原告汪朝东、汪大兴诉被告王兴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