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面手”检察官江涛的忠诚、责任和担当
他是当地政法战线上一个不可多得、不断超越自我的“多面手”,用自己的脚踏实地和勤奋努力,默默书写着一个基层检察官的责任、担当和忠诚。
从检21年,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江涛从办案一线一路走来,从办公室主任、业务部门负责人,再到如今的龙游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兼第一检察部主任、院扫黑办主任……他是当地政法战线上一个不可多得、不断超越自我的“多面手”,用自己的脚踏实地和勤奋努力,默默书写着一个基层检察官的责任、担当和忠诚。
2019年年初,江涛获得“龙游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这份荣誉沉甸甸的,既是鼓励也是责任,它激励我要更加努力地把工作做好,做到位,做得让群众满意,切实担负起维护司法公正的重任。”江涛说。
不起诉决定书背后的温情
因为疲劳驾驶,不仅自己骨折受伤,还连累了父亲,导致同车上的父亲死亡。在这样巨大的悲痛中,当事人却收到了一份春天般的温暖——龙游县检察院寄来的不起诉决定书。 2018年3月29日下午,当事人梅欣欣(化名)给江涛打来感谢的电话。
梅欣欣是安徽省蒙城县人,2017年11月7日凌晨,他驾车在龙丽温高速公路上行驶,因疲劳驾驶追尾前车,导致车上的父亲梅锦荣(化名)在事故中死亡,自己也受了重伤。
2018年2月5日,龙游县检察院接到衢州市检察院交办的梅欣欣交通肇事案。
江涛是这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他查阅了案件材料后,准备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梅欣欣。但经电话询问,梅欣欣因事故导致盆骨骨折且引发并发症,现还在安徽老家住院治疗。综合考虑节假日和当事人身体状况,江涛决定年后再进行讯问。
2018年春节过后,江涛打电话得知,梅欣欣仍未康复,需拄双拐才能移动身体,且医嘱不得远行。基于这样的实际情况,龙游县检察院遂决定派江涛等两位检察官到嫌疑人家去履行讯问职责。
同年3月15日,江涛一行大清早就向嫌疑人家出发了。两天时间,江涛和同事往返1600多公里,对犯罪嫌疑人梅欣欣进行了详细讯问,并带回了梅欣欣家属出具的刑事谅解书。
江涛和同事在审查案件后一致认为,梅欣欣虽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在事故中失去至亲,给其本人及家人造成了莫大痛苦,梅欣欣是家中顶梁柱,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会给其家人精神上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鉴于交通肇事罪系过失性犯罪,犯罪嫌疑人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悔罪表现,家人也书面请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综合本案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因素,龙游县检察院依法慎重地对梅欣欣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像这样体现温情和温度的案件,江涛记不得办过多少起了。他说:“在办案过程中,既要维护司法的公正、法治的权威,也要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法治与德治结合,才可能化解纠纷和诉累,最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让老百姓满意。”
值得一提的是,这么多年来,他承办的公诉案件从未出现过错案。记者了解到,他在审查一起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的诈骗案件时,发现侦查机关认定的罪名和数额可能与实际有出入,通过多次取证,最终认定该案涉及的罪名为集资诈骗,涉案金额为1300余万元。在他看来,成绩的取得只是对自己之前工作的认可,今后仍然要有高起点的定位、高标准的要求,去攻克一道道难关、完成一项项重任。
查办衢州首个涉黑涉恶案件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斗争在全国迅速掀起,江涛临危受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又新添了一个职务——龙游县检察院扫黑办主任,负责检察院的扫黑除恶工作。
“双方大概各有20人,加起来估计40人”“三车撞坏”“1人重伤2人轻伤”……2017年10月的一天,江涛接到公安机关打来的电话,“涉及的人数众多,希望检察院能够给我们侦查阶段提点意见。”
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正在讨论的,正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9·17”聚众斗殴案。
取证的先后顺序?取证的标准?哪些行为构成犯罪?江涛接到电话后,马上操起笔,在纸上列起了提纲。此时,他手心却有些微微出汗。他已经整整5年没办过这类的案子了,而且,这次又遇到了人数这么多的疑难案件。
这真的就是一起普通的聚众斗殴案件吗?江涛在心中画了个大大的问号。当所有的案卷、光盘送到江涛的手里时,他立即不分昼夜地研究案卷,反复翻阅,查找疑点和线索。直觉告诉他,这起案件肯定没那么简单。
“此案是否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当时,江涛在研读了大量扫黑除恶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果断地向公安机关建议:“对‘9·17’聚众斗殴案以涉嫌恶势力犯罪进行侦办。”
“为何这么肯定是涉嫌黑恶?证据在哪?”同事提出质疑。江涛坚定地说:“我来找!”他再次认真审查证据和事实,对照涉黑涉恶犯罪认定的文件列了好几条,并建设性地提出和公安机关分工侦查。这为审查起诉阶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江主任做笔录很有一套。”检察官助理叶星透露,江涛在给“9·17”案件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做笔录时,会巧用各种方法,并利用同案犯的有力指控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快速地抓取有效证据。
6个半月的审查起诉期限,江涛全部用上了。新增2起犯罪事实,最远的要追溯到2015年,涉案人员越来越多,很多人还在外地。在这样的情况下,江涛和同事们把衢州各个县(市、区)以及市看守所都走了个遍,综合运用各种审讯技巧,逐个攻破。
“真的挺困难的,但坚持下来了。”江涛深知,要在困难中不断突破,才能办出铁案。
2018年11月,该案在龙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龙游首个涉黑涉恶案件,也是衢州市首个被判决认定为涉黑涉恶的案件,被浙江省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全省扫黑除恶精品案件。
不仅如此,他承办的王某某、周某某、琚某某等人保险诈骗、交通肇事、包庇一案也被浙江省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全省金融检察优秀案件。
坚守初心,维护平安
扫黑除恶,斗争正酣。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还要抓专项工作,这两个‘抓’必须齐头并进,哪个都不能放松。”讲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江涛深有感触地说,“这是职业的要求,也是我对自己的要求,更是一个检察人的‘初心’。”
68册案卷,193张光盘……不久前,记者走进江涛所在的扫黑除恶办公室,在一摞摞案卷背后,他正在争分夺秒地翻阅着,专注地做着笔记。就在今年6月,官某等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案移送到龙游县人民检察院。这是衢州市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江涛是专案组的成员,主要负责办理此案。
从犯罪团伙到犯罪集团,江涛感受到了无形的压力。在他看来,这不仅仅是行为特征的分析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组织架构、危害后果等等。于是,恶补、参考,他看着成堆的案卷和光盘,每天思考着接下来如何突破“零口供”。
官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涉恶案件于今年11月26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江涛心中略松了一口气,但仍时常提醒自己不能掉以轻心,只有等到法院判决生效后,该案才算了结。
“只有更加严谨地办好每一件案子,才能对得起胸前神圣的检徽。”在江涛的心中,自己选择了从检之路,就是选择了一种责任,守护好公平正义正是他的职责所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停歇。江涛表示,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第二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二的时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步入了‘深水区’,面临攻坚期。”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将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检察官们杜绝‘歇歇脚、喘口气’的想法,持续攻坚,尤其是在‘打伞’上加强与纪委监委部门的配合,强力推动‘破网’和‘打伞’并进,通过‘破网打伞’,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江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