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从化解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变成第一道防线
北京市密云区法院太师屯法庭探索创建“圈层结构”工作法,形成了“多方合力联动、诉调有效对接、梯次分层化解、司法精准指导”工作新模式,使法院从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变成第一道防线。
北京密云法院太师屯法庭探索“圈层结构”工作法
□本社记者 徐秋颖
为村里的孩子们开展“暑期安全巡回宣讲”、为农家院经营业主进行普法宣传、为新换届的基层干部上法治课教,位于北京密云山区的太师屯法庭的法官们,在山区老百姓眼中不再遥不可及,田间地头就有法官们化解纠纷的忙碌身影。
2019年1月,为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将依法治理延伸至社区、农村、基层,北京市密云区法院太师屯法庭探索创建“圈层结构”工作法,形成了“多方合力联动、诉调有效对接、梯次分层化解、司法精准指导”工作新模式。
“针对辖区不同矛盾的特性,采取预防、消解、稳控的方法和策略,充分发挥司法的引导功能和调解的辐射效应,使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法院从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变成第一道防线。”11月29日,密云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凤兴在北京密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聚焦三农司法需求圈
开展定制式精准普法
“由于地处偏远,辖区群众法律意识普遍较弱,镇村两级干部的执法能力也需尽快适应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党委书记王大捷说。
高岭镇属于太师屯法庭所辖库北六个乡镇之一,辖区面积111.4平方公里,有21个行政村。
“圈层结构的第一圈层是聚焦‘三农’司法需求圈,开展定制式精准普法,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该圈层涉及范围最广,针对辖区各个群体进行针对性的普法,目的在于提高辖区的整体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太师屯法庭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宋英伟介绍。
法官们依据法庭审理的案件类型,利用下乡调查、巡回审判、判后回访等时机,开展司法需求大走访活动,全面梳理摸清辖区群众、农村基层组织、乡村企业等涉及农民、农村、农业发展层面的司法需求,并将辖区普法对象区分为“学生”“基层干部”“农家院经营业主”等多个普法受众主体,积极开展“法律十进”工作,推行“定制式精准”普法,即针对不同主体,选择不同的普法方式,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强化普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探索设立“三农”网络直播间,对辖区多发的涉农案件,以网络直播形式进行“以案释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扩大宣传效果和覆盖面。
今年1-10月,该庭针对学生、村干部等群体,先后开展“暑期安全巡回宣讲”“新形势下如何用法治思维解决农村问题”等主题法治宣传共7期,受众人数达1000余人。
王大捷表示,“圈层机构”工作法开展以来,太师屯法庭干警对村镇两级干部进行了“新形势下如何用法律思维解决农村问题”等专题授课,提高了镇村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干部们的高度赞许。
聚焦山区司法服务圈
建立网格化便民服务网络
“第二圈层是聚焦山区司法服务圈,建立网格化便民服务网络,推进文明乡村建设。”宋英伟表示,该圈层旨在针对已发生的普通民事纠纷,通过各种便民服务,化解矛盾,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并获得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太师屯法庭针对辖区山地面积大、交通不便的实际,在矛盾纠纷多发或距离法庭较远的村镇设立巡回审判站或巡回审判点,并依托网格化社会服务模式,将网格员作为诉讼联络员,搭建以法庭为中心、以巡回审判点为辐射、以诉讼联络员为纽带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络。推行急案法庭、假日法庭、预约法庭、农忙法庭、巡回法庭、下访法庭等六大特色法庭服务,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诉前化解、法制宣传和判后回访等工作,努力将纠纷分流吸附化解在基层。
同时针对辖区家事纠纷高发的状况,在设立1名驻庭人民调解员进行专职调解的基础上,与区妇联权益部建立家事纠纷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由区妇联调解员协同调解,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太师屯法庭副庭长王雪表示,今年1-10月,该庭诉前化解各类纠纷700余件,其中群体性纠纷60余起。
聚焦综合治理圈
构建“1+4+N”纠纷预警联动协调机制
“第三圈层是聚焦综合治理圈,构建‘1+4+N’纠纷预警联动协调机制,推进和谐乡村建设。”宋英伟介绍,该圈层系针对群众较为关切的、在辖区影响力较大的群体性纠纷等重大矛盾,通过司法关口适当前移、多部门联动协调等方式,将矛盾控制、化解在镇域层面,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围绕服务保障辖区发展大局这“一”核心目标,法庭与辖区各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四”个部门,建立“N”项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纠纷预警和稳控工作。于是,村里的人民调解员、司法所成员、包片法官建立了“微信沟通群”,确保涉及重点工程等重大纠纷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共享和沟通,及时做好稳控化解工作,避免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2019年3月,高岭镇为解决不稳定斜坡和泥石流隐患,向社会公开招标泥石流灾害治理项目。村民张二家因暴雨遭受泥石流导致院内近山侧院墙冲毁,其房屋住宅正处于靠近本次泥石流灾害治理项目范围的山区沟谷地带。而开展泥石流治理项目的作业地点为张二家与山体之间的狭长空旷地带,若要开展施工工程,必须途径张二院内,经村、镇两级司法所及政府工作人员找张二协商,张二均予以拒绝。
因泥石流防治工程作业具有紧迫性,若不及时开展,泥石流隐患将危及更多百姓生命财产安全。于是,高岭镇政府向太师屯法庭寻求司法建议。
太师屯法庭从调解协商方面给出了建议,一方面泥石流改造工程属于公益事业,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张二应为村集体公共事业提供便利。另一方面,若不对泥石流及时治理,同样是受害者的张二家将长期存在遭受泥石流侵扰的风险,若借道在张二家通行,不仅解决了泥石流碎屑清理困难,还能建立泥石流防护墙,解决其生活隐患,当然对于借道行为,村镇两级单位可适当给予张二补偿,在兼顾公共利益的同时保护私有权利。
另外,从诉讼角度而言,法官建议,如协商不成,村镇两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据民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裁定先予执行,并尽快审理对应的相邻关系纠纷。
最终,村镇两级根据法庭建议,再次与张二开展协商,张二同意借道施工,实现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均衡兼顾,本起纠纷并未进入诉讼程序。
类似于这样的纠纷通过溯源治理,被越来越多的化解,实现诉讼案件数量的明显下降。王雪介绍,特别是在2019年5月交通事故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案由下沉后,太师屯法庭收案数不增反降,2019年1月至10月收案数同比去年下降9.8%。其中,2019年9月收案仅32件。
“法官们可以集中精力精细审理疑难复杂案件,保障裁判质量不断提升,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王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