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指山市法院 限制消费加拘留 被执行人忙还款

本报讯(记者张林音 通讯员王烁) 近日,一名被执行人被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列入限制消费令的名单,该法院对被执行人林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林某不得乘坐高铁、飞机、软卧等交通工具及购买不动产等高消费行为。

据了解,林某承包了位于五指山市乡镇的美丽乡村工程施工,为购买工程所需建筑材料,林某找到吉某,购买石子用于工地的土建施工,并约定价格。从2018年开始,吉某给林某运送了共计价值5.9万元的石子材料,林某承诺于2018624日归还此款,但是林某仅仅书写了欠条,却不予付款。吉某遂向五指山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林某应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吉某材料费5.9万元及利息。

规定期限过后,吉某多次向林某索要欠款,但林某仍以种种借口拖欠不还,忍无可忍的吉某向五指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将林某的财产情况纳入监控范围。但林某一直未现身且手机始终不通,由于找不到本人,执行法官联系到林某的父母,告知二老务必转告儿子,林某已经被法院纳入限制消费的名单,法院或将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司法拘留。

116日下午3点,林某被五指山法院拘传到执行局。原本打算一赖到底的林某看到法警拿出手铐,又得知自己将面临15天的司法拘留,遂请求给自己一点时间,并马上打电话给朋友,让朋友转账给自己。下午5点,林某将5.9万元欠款全数转入申请执行人账户,该案至此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