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十周年发布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顾娟 □刘露) 2019年正值江苏法院全面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十周年。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江苏省检察院、公安厅、知识产权局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10年来江苏法院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的主要措施与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悉,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整体效能,江苏法院于2008年1月正式启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2009年3月成为全国首批“三合一”改革试点的高级法院,并于2009年4月在全省三级法院统一组织实施。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与省内公检系统,以及行政执法机关协调配合,统一执法理念,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保护效果,共同推进“三合一”改革的深入发展;2018年省法院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审判理念,明确了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制定了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丰富了新时期“三合一”的内涵,指导“三合一”改革向纵深推进,为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江苏高院民三庭副庭长汤茂仁介绍,自2009年4月至今年9月,全省法院在“三合一”框架内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94143件,一审刑事案件3621件,一审行政案件164件,极大地激励了科技创新,促进了文化传播,维护了竞争秩序。
江苏省检察院通报称,自2009年4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621件7167人,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打造了一批精品案件。其中重点关注科技创新和民生,对高新技术领域、农业领域、食品药品领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江苏省公安厅通报称,10年来,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共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6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44人,挽回经济损失25.4亿元,综合绩效始终位居全国前列。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通报称,2009年以来,全省共办理专利案件3.5万件。其中,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8万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0.7万件;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04万件,案值20.97亿元,罚款3.14亿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8.48亿件,没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23.45亿件。
此外,发布会上,江苏法院还发布了《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量刑指引(试行)》,对涉及食品、药品、母婴幼儿专用品、农药、种子、化肥等特殊产品,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的犯罪从严打击。《量刑指引》首次规定了禁止令、从业禁止的适用。对于利用职业便利或者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被告人,可以禁止其三至五年内从事相关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