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东丰县法学会积极开展 “乡村治理”法治宣讲活动
本报讯(吉研) 11月中旬,吉林东丰县法学会到大阳镇、大兴镇开展“乡村治理”法治宣讲活动。
11月14日,县法学会副秘书长郑顺权与县法学会普法志愿者到大阳镇,给镇、村干部作了题为《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法治宣讲,宣讲了“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如何结合实际学习好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工作具有促进作用。
11月15日,郑顺权到大兴镇政府,为镇党委政府领导及镇村干部60余人宣讲了“四议”“两公开”“六步工作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农实用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为大兴镇镇村干部及群众上了一堂乡村治理法治课。宣讲的内容具体务实,语言通俗易懂,对乡村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