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网络犯罪数据报告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网络犯罪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显示,网络犯罪案件量及占比逐年上升,30%以上的网络犯罪案件涉及诈骗罪。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网络犯罪案件共计4.8万余件,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为1.54%,案件量和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6年网络犯罪案件占当年刑事案件的1.15%;2017年案件量同比上升32.58%,2018年案件显著增加,同比升幅为50.91%。网络犯罪案件量及占比逐年上升。

数据显示,大部分网络犯罪案件分布于东南沿海。网络犯罪被告人在2040周岁占比约为76.96%。

报告分析,2016年至2018年,全国网络犯罪案件共涉及258个罪名,其中诈骗案件量占比最高,为31.83%。以网络为工具实施诈骗的情况愈发严重,在全部诈骗案件中,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案件约占13.12%。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主要利用的虚拟犯罪工具为微信、QQ、支付宝等,占比分别为42.21%、35.23%和15.28%。其中,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的案件在全部网络诈骗案件中的占比逐年快速提高,到2017年已有赶超QQ之势,而随着QQ占比的降低,2018年微信占比超过QQ20个百分点。微信的普及使其成为2018年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使用较为频繁的工具。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发布了10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结合10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法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的新特征进行说明:一是引发次生危害后果的情形日渐突出;二是犯罪有组织化、“产业化”色彩浓厚;三是催生大量黑灰色产业链;四是犯罪手段演变快,骗术更具迷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