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召开审判绩效考核与管理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王梦茜)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绩效考核与管理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在审判绩效考核改革方面的探索,并分别从审判管理角度和人力资源管理角度解读该院新推出的《审判绩效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以期对人民法院破解考核难题、提高办案质效、规范审判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审判质量回应百姓关切

审判质量一词在发布会现场被频繁提起。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刘力指出,审判质量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根本保障,是老百姓对人民法院的核心期待。上海一中院本次绩效考核改革,就是要回应百姓关切,突出对案件审判质量的评价,探索形成以审判质量为导向的考核体系,引导法官树立审判质量优先的理念。

考核强调对审判质量的过程考核,增加了对法官日常庭审规范和裁判文书质量情况的考核。通过每年开展两次的案件质量评查,以法官自荐与电脑随机两种形式抽选日常庭审和裁判文书,由评查小组采取贴近型评价方式,即通过亲自观摩庭审、阅看裁判文书,对案件审判质量做出评价,并以此确定法官审判质量的考核结果。在审判效率方面,该院主要考核法官底线办案量的完成情况,即对不同部门法官设置相应底线工作量要求,超过底线工作量一定比例,可适当加分,完不成的,则予以扣分,鼓励法官腾出更多时间与精力,用于案件品质的打磨和裁判能力的提升。

考核到人激发个体责任心

据悉,本次考核还有一大亮点是考核到人。一是在院级层面直接对个人工作质效作出全面评价;二是对全院各岗位所有人员全部考核。

据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赵卫平介绍,本次绩效考核改革则在原本考核到部门的基础上突出考核到个人,目的是解决以往各部门对干警评价不统一的问题,考核方法更精准,能够进一步正向激发个体工作责任心。考核到个人还能让院级层面更全面更直观掌握所有干警的绩效数据和工作表现,有利于各种人才培养与选拔,加快专业、优质审判人才队伍的建设。同时,考核改革还解决了以往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考核难问题。对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考核突出审判质量和贡献度,对法官助理的评价,主要围绕其庭前准备、协助法官调解案件、起草法律文书等工作内容开展,对书记员的评价,主要围绕其庭审记录质量及庭审规范、文书校对、归档能力等内容进行。

考核改革效果初显

由于对审判质量考核的加强,该院近期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文书优良率和庭审优良率都有明显提升,如庭审优良率提升至66.3%。截至3季度末,全院二审改发瑕疵率保持为0。今年9月该院结案数为2877件,创单月结案数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1.95%,环比上涨13.63%

据上海一中院政治部匡沪明副主任介绍,本次绩效考核改革在结果应用上也体现管理和激励兼顾,既看重法官办案的质效、各类人员工作的成果,更看重干警在履职过程中的尽责程度、质量意识、工作作风和道德品质,及时、清晰地了解干警的优长与不足,以此作为开展员额管理、奖励惩戒、职务任免、职级调整、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起到优化配置、鼓励先进、激发活力、整体提升的功效。

据悉,上海一中院正研发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以实现绩效考核在数据采集、数据测算以及数据呈现等方面的全景化与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