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失踪公告:本院受理原告蒋德春、陈江文申请宣告陈江碧失踪一案,于2019年6月6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现已届满,陈江碧仍下落不明。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于2019年9月20日作出(2019)黔2730民特16号民事判决书,宣告陈江碧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翰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郑继兵: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利海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州安速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翰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夏军、郑继兵、第三人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5986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孟关)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邓方吉: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利海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州金仕发商贸有限公司、贵州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邓方吉、第三人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碧支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6033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孟关)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宇和宏成贸易有限公司、贵州翰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陈湘红、郑继兵: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利海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州宇和宏成贸易有限公司、贵州翰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陈湘红、郑继兵、第三人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6025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孟关)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阳星恒盛商贸有限公司、贵州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扬、邓方吉: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利海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阳星恒盛商贸有限公司、贵州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扬、邓方吉、第三人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6015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孟关)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亿祥达商贸有限公司、贵州翰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郑继兵: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利海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州亿祥达商贸有限公司、贵州翰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郑继兵、第三人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6030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孟关)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阳得能工贸有限公司、钱华: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利海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阳得能工贸有限公司、钱华、第三人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6035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孟关)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翰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郑继兵: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利海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阳云梦者贸易有限公司、贵州翰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田卫东、郑继兵、第三人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6036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孟关)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聂仕军:本院受理上诉人袁家国与被上诉人聂仕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民终46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季敏:本院受理的原告花溪众汇轮胎经营部与被告你、王自勤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海华之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周舜与被告贵州海华之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罗玉英:本院受理的原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溪支行与被告你、贵州富宏聚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周畅:本院受理中信银行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申请执行周畅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02执1189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周畅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111833.54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以拍(变)卖价款清偿上述债务;二、提取被执行人周畅的收入清偿其所欠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有限公司贵阳分行111833.54元的债务;三、被执行人周畅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照上述裁定书于2019年7月16日提取了周畅的住房公积金存款111833.54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陶勇: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申请执行陶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02执1207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陶勇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167029.61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以拍(变)卖价款清偿上述债务;二、提取被执行人陶勇的收入清偿其所欠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167029.61元的债务;三、被执行人陶勇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据上述裁定书于2019年7月16日提取了陶勇的住房公积金存款4720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贵阳凌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郑周昆、郑周群、刘平、郑继怀、魏定芳、荣敏、舒涛: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与被告贵阳凌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郑周昆、郑周群、刘平、郑继怀、魏定芳、荣敏、舒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民初1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贵阳凌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750万元并支付利息2250392.85元、罚息(以本金1750万元未偿还的部分为基数,自2016年9月10日起按月利率13.125‰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复利(以利息2250392.85元未偿还的部分为基数,按月利率13.125‰的标准算至付清之日止);二、贵阳凌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律师费3000元;三、舒涛、荣敏、魏定芳、郑继怀、郑周群、刘平、郑周昆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所确定的贵阳凌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所确定的债权中的730万元本金及相应比例的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范围内对郑周昆提供的筑房他证南明字第T1310497号他项权证项下的抵押物、370万元本金及相应比例的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范围内对郑周昆提供的筑房他证修文字第T1300430号他项权证项下的抵押物、190万元本金及相应比例的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范围内对郑周昆提供的筑房他证白云字第T1501112号他项权证项下的抵押物、250万元本金及相应比例的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范围内对郑周群提供的筑房他证白云字第T1501112号他项权证项下的抵押物、210万元本金及相应比例的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范围内对魏定芳提供的筑房他证南明字第T1310497号他项权证项下的抵押物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五、驳回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477元、公告费200元,共150677元,由贵阳凌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郑周昆、郑周群、刘平、郑继怀、魏定芳、荣敏、舒涛共同负担148677元,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负担2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你等公告送达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提交的上诉状。请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1号楼308领取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段宁宁、贵州红光发全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曹支行与被告李盼盼、段宁宁、贵州红光发全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及(2019)黔0111民初593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原小河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南雄科技有限公司、贵阳永创科技有限公司、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代前锋、朱宇、代前宇、赵玮:本院已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矿山支行与被告贵州南雄科技有限司、贵阳永创科技有限公司、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代前锋、朱宇、代前宇、赵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黔0111民初597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皮学卉、袁鴒、皮学梅:本院受理原告张志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黔0103民初17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云南亚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小河区恒达化工经营部与被告云南亚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谢秉想、施金媚、施美金:本院已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曹支行与被告贵州铁和贸易有限公司、王德祥、谢秉想、施金媚、施美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德前、徐进群: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悦秀支行与被告张德前、徐进群、贵州保捷时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及(2019)黔0111民初601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原小河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郭明仪、田琍:本院已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悦秀支行与被告贵州铭嘉贸易有限公司、郭明仪、田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东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强刚、程洋、李艳琼:本院已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悦秀支行与被告贵州东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张强刚、程洋、李艳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黔0111民初605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张萍: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悦秀支行与被告张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黔0111民初604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燕:本院受理的原告宋志华与被告王燕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2730民初1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罗英、贵阳保利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2019)黔0102民初7379因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舒蕊斌: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杰力厦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舒蕊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荣英:本院受理原告唐仕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2730民初1114号民事判决书及督促履行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冯铁:原告北京德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13民初689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曹响、惠忠宝、左银平、彭向国:本院受理原告史开全与被告曹响、惠忠宝、左银平、彭向国、贵州驰盛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及第三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沅江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02民初88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林祖民:本院已受理原告韩群忠与被告林祖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黔0111民初734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谢兴江:本院受理原告唐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幺铺)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廖代湖: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鑫黔京宝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廖代湖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及(2019)黔0111民初527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原小河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小勤:本院受理原告许修华与被告李小勤、杨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11民初18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陈利平: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与陈利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02民初19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柳大艳: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宇荣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柳大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黔0111民初637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法院监督卡、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转普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院机关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祝群: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理赔款共计人民币85176.03元(包括本金83418.69元、利息1565.86元、罚息191.48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共计人民币7355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2925.82元(违约金以保险理赔款85176.03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30日起按照年24%利率的标准暂计至2019年7月3日,实际主张至款项还清之日止);4.本案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81民初4873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资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郭峰: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德福仕矿业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吴安顺:本院受理原告金义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