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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荣立集体二等功
近日,福建省副省长、公安厅长田湘利签署奖励命令,给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记集体二等功。据悉,此次奖励命令旨在表彰2016年以来,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构建“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目标方面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石狮市公安局局凤里派出所是此次受记功奖励的两个集体之一。
凤里派出所1994年成立,2005年8月25日被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派出所”荣誉称号。自建所以来,凤里派出所的民警们25年如一日,不忘初心、接续奋斗,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创人民满意警队、做群众喜爱警察”主题实践活动,做到了“传承不褪色、创新不止步”,先后推出了5种亲民卡、免费GPS防盗锁、暂借安全帽、多元联合调解、警民“一键通”、“微警务”、“微公益”、二维码门牌等一系列管理服务新举措、新办法,不断提升“保平安、惠民生、促和谐”的能力水平,受到了辖区群众的肯定和赞誉。该所曾荣获22项省部级以上荣誉,并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