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公交警方今年已销毁 易燃易爆类禁带品15.5吨
本报讯(记者汤瑜) 为及时消除地铁安全隐患,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组织本市轨道交通、长途场站运营单位、安检公司,对日常安检工作中查获的禁限带物品开展今年第三季度集中销毁活动。据统计,今年已累计销毁易燃易爆类禁带物品15.5吨。
北京公交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集中销毁在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公司昌平处置点,是2019年度开展的第3次集中销毁工作,本次共计销毁催泪喷射器、杀虫剂、发胶、摩丝等安检查获的易燃易爆类禁带物品4余吨,由公交总队特警大队会同治安支队共同完成。今年已累计销毁易燃易爆类禁带物品15.5吨。
2015年北京市公安局会同北京市交通委通告公布了《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对携带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乘坐地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乘客,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携带《目录》中涉及的其他禁带物品的,乘客可自弃该物品后进站乘车或者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对不接受安检的,车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车站;拒不接受检查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检现场秩序,构成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当前,北京市轨道交通日均千万客流已成为常态,日峰值客流近1400万人次,地铁在成为市民出行首选的同时,也承担着巨大的公共安全风险。
除了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易燃易爆、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依法禁带物品外,北京公交警方在此提醒广大乘客注意,一些含有易燃物质或者采取压缩罐装的日常用品,也被限制带入地铁,比如发胶、摩丝、光亮剂、杀虫剂、空气清新剂、香水、白酒、打火机等。关于禁带物品的具体范围,各地铁站、长途运营单位已在场站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希望广大乘客自觉遵守,不要携带上述物品进站乘车,同时也倡导广大乘客自觉接受安检,支持安检,共创安全的公共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