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召开基层法学会工作推进会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李先福) 近日,浙江省基层法学会工作推进会在宁波镇海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会议精神,交流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浙江基层法学会工作改革创新、全面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委领导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指示。

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朱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各级法学会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就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履行职责使命、提升新时代基层法学会工作能力水平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

朱晨指出,加强新时代基层法学会建设,是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及时总结基层法治实践经验,更好地为企业、群众、基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有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朱晨强调,各级法学会必须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抓好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组、党支部、党小组等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基层法学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朱晨要求,各级法学会要找准职责定位,要在服务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方面有大作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牢牢掌握法学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要在服务地方法治实践方面有大作为,发挥专业人才优势,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和决策咨询,当好党委政府的“智库”和“高参”。要在服务法治理论研究方面有大作为,搭好“桥”、选准“题”、找对“路”,努力将理论研究和服务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要在服务群众法治需求方面有大作为,及时了解群众法治需求、积极拓展法律服务、深化法治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在服务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有大作为,坚持“重人才、育人才、用人才”导向,着力把基层法学会建设成为培养法学法律人才的摇篮。

朱晨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法学会要准确把握群团工作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以增“三性”去“四化”为工作目标,充分激发群团组织的活力,不断提升法学会干部队伍的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狠抓落实能力。正确处理全省“一盘棋”与各地因地制宜、“搭平台”与“唱主角”、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三对关系”,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和“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推进基层法学会工作。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主持会议,要求各级法学会全面理解会议精神,增强工作动力,主动担当作为;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向全体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传达会议精神,学习借鉴经验,团结凝聚力量,激发工作热情;坚持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明确目标、责任、时限,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理清思路,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聚焦“一县一品”创建,努力打造特色品牌,不断推进全省基层法学会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该省“两个高水平”建设贡献力量。

浙江镇海、上虞、乐清、义乌、舟山、金华等10个市县法学会在会上做经验交流。浙江省设区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和县级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