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社部印发 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庄德通) 为规范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人社部近日制定印发了《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5章22条,对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概念界定、园区作用、基本原则等内容予以了明确,并对申报设立、运营管理、评估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办法》的贯彻实施,将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及整个行业的平稳、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证。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人社部与相关省市陆续建立了上海、重庆、中原、苏州、杭州、海峡、烟台、长春、南昌、西安、成都、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等15家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今年8月又新建了长沙、合肥、武汉、宁波4家产业园。截至2018年底,入驻国家级产业园的企业超2000家,园区营业收入1680亿元,税收超过50亿元,为超过315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了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各类人员953万人(次),有效促进了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