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商标,源头防范如何施策

近几年,网红、明星姓名被抢注商标的现象愈演愈烈。在众多商家云集的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针对商标的恶意投诉也在不断增加。这不仅使被恶意投诉商家损失巨大,增加平台治理负担,同时也增加了行政和司法机关诉累。


近日,B站知名网红敬汉卿发微博称自己使用了22年的真实姓名敬汉卿被一家公司注册成商标了,对方告诉他,如果继续使用,将采取法律措施。  

这个名字跟了我22年了,并且这是个稀缺名字,可能全国只有我一个人叫敬汉卿,他们居然要求我改名字?敬汉卿觉得莫名其妙,同时自嘲没有法律意识使自己的名字被抢注,他还说,那家要告我的公司,你们应该万万没想到这是我的真名。

据了解,除敬汉卿外,这家公司注册的100多个商标还包括B站、微博、百家号等多个平台的作者名称。

近几年,网红、明星姓名被抢注商标的现象愈演愈烈,不仅如此,不少知名度较高的海外品牌及国内网红品牌都在恶意抢注成风的环境下遭了殃。

恶意抢注成风

在德国拥有百年历史的品牌“Zirkulin”(哲库林)201611月入驻天猫开拓中国市场,但品牌方还没来得及在中国对英文商标进行注册,就发现“Zirkulin”商标已经被北京某公司抢注了。

2017年,该公司利用其注册商标滋可利Zirkulin”,开始对德国Zirkulin网店进行频繁投诉,数量达300条之多,并先后向Zirkulin及阿里巴巴集团发起诉讼索取赔偿。

阿里巴巴集团法务及阿里平台治理小二介入后,发现该公司存在恶意投诉行为,决定对这些投诉不予处理。Zirkulin品牌在阿里法务的建议下,随后对滋可利Zirkulin”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在评审后认为:争议商标滋可利Zirkulin”,其英文部分与德国商标完全相似,已构成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对该商标进行无效宣告。

除了哲库林,近几年,安耐晒、科颜氏、水宝宝、百利猫粮等不少进驻国内市场的海外品牌,都有过商标被恶意抢注的经历。

值得一提的是,在Zirkulin案中,商评委还同时查明,该公司共注册了161件商标,其中多件商标与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相同或高度近似。

其实,这样的现象由来已久,而随着互联网经济发展,呈现了更多形式。同时,伴随大量商标恶意申请、囤积注册行为而来的还有大量的恶意投诉行为,这给电商平台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阿里巴巴集团法务相关负责人对本社记者表示,自2016年起,平台上接到越来越多的卖家反馈,其经营的热门商品收到恶意注册商标的投诉,导致商品被下架删除。

更甚的是,除了恶意投诉,商家被敲诈勒索的也不在少数。比如,防晒霜品牌水宝宝商标部分标识被抢注后,遭到恶意抢注人发动的大规模、持续性投诉。恶意抢注人还联系水宝宝品牌生产商拜耳集团,谋求高价转让涉案商标、提供付费撤诉服务等,被拜耳拒绝后,还进行讨价还价

商家、平台深受恶意投诉干扰

据阿里平台方介绍,水宝宝案中的恶意抢注人在短短几年时间内集中申请了近200个、横跨多个类别的商标,涉及多个知名品牌,并一共进行了2605次投诉,共涉及8个商标、1810个商家,令商家苦不堪言,平台也深受其扰。

2018阿里巴巴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报告》公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各种滥用知识产权进行的恶意投诉,占到阿里巴巴知产保护平台投诉总量的24%

阿里法务负责人表示,最初阶段,遇到恶意投诉时,由于卖家通常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他们会特别无助。尤其是面对商品下架删除将产生的巨大经营损失会感到无措和惊慌。因此,有商家为减少经营损失,只能对权利人提出的诸如收取高额授权费等要求妥协。

而平台在收到卖家的反馈后,会慎重调查涉案的商标是否存在恶意注册行为。对于恶意的认定,平台方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2条进行判定,即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及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或者将网络红词、通用词汇进行注册,并投诉他人正常使用行为的。

在掌握了切实的证据后,我们会恢复商品的链接,保护卖家的合法经营行为,及时止损。阿里法务负责人告诉记者,恶意投诉会严重干扰商家的正常经营。尤其在促销活动期间,商品链接删除将导致商家错过活动期,造成商品堆积,店铺销售额、排名等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对经营造成巨大损失。对于平台而言,也会消耗平台的治理成本,影响平台正常的日常治理效果,破坏良好的平台经营秩序。

现有法律规制存在提升空间

对于平台来说,在处理商标投诉问题时,要同时注意保护好商家以及合法权利人的权益,但面对数量级比较大的投诉,要做到这点并不容易。

从现有法律看,与电商平台处理恶意投诉有关的规定,是《电子商务法》第4243条的通知-删除及备受非议的“15天等待期内容。

根据现有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若发现电商平台上存在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商品,可以向平台发出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权利人身份、权利归属证明、侵权商品链接及侵权证明等。

平台在接到侵权通知之后会核实是否存在侵权,并根据核实结果决定是否采取断开商品链接(即下架商品)等必要措施。与此同时,平台应当将侵权通知转送给被投诉的商家,商家将有机会提出反通知,即提交证明自己并未构成侵权的证明材料,其中就包括授权销售证明、不侵权证明材料等。

商家提出反通知之后,平台将反通知转交给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开始15天等待期的计算。15天里,权利人没有投诉或起诉情况下,平台才能终止此前采取的必要措施。

此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看来,如果电商平台机械化地适用“15天等待期的规定,会导致每年数以万计的知识产权投诉纠纷,面临着不去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就无法直接通过平台获得救济的尴尬境地。

阿里法务负责人也表示,电子商务法上述的严格程序规定,会影响平台对恶意投诉的主动控制和事前拦截,将会导致被恶意投诉的商家因无法及时恢复商品链接,导致巨大的经营损失。也会变相给商标恶意注册权利人获取高额授权费等利益创造机会。

此外,平台面临的另一突出难题是,投诉量大的情况下,发现恶意行为比较滞后,也会难以避免商家的一些损失。并且实践中,很多恶意行为如抢注等,是难以定性的。作为平台方,我们希望立法、司法可以在实施细则或者个案中有更明确的规则或者案例,支持平台处理恶意投诉,支持和鼓励平台自治,更高效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更公平地维护商家利益,在电商平台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要从源头防范恶意抢注

据阿里法务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实践中,如果平台识别到该商标涉嫌抢注,以上述哲库林案为例,为避免对商家造成伤害,并不会严格遵循通知-删除规则。通知-删除机制,是为了保护正当维权的权利人,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恶意投诉,而非正当的维权,那么平台就有权利拒绝。

阿里平台表示,这样的处理机制,有效避免了正常经营商家因恶意商标投诉导致商品链接被删除,店铺处罚扣分,进而造成商品积压,店铺流量、销售额受到严重影响,保护了平台卖家的正常经营。同时,平台还会根据情况不同,鼓励商家针对恶意商标提起无效,或者针对恶意投诉提起民事诉讼。这样的机制产生了一定的成效,2018年被恶意投诉的商品量下降了59%,被恶意投诉的商家减少了44%

但实际上,若通过司法诉讼解决恶意抢注及恶意投诉行为,无论对于商家、平台方还是司法行、政机关来讲,都是会增加很多负担。刘晓春表示,尤其对于商家来说,维权的成本要远高于恶意抢注商标的成本,而重要的是,目前在源头上并没有一个完善的防范恶意注册的措施或者审查机制。

即将于今年11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对恶意申请和囤积注册等行为进行了回应。在恶意申请和囤积注册等行为,新商标法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将恶意注册的审查关口前移,并将其作为提出异议和请求宣告无效的事由。

但刘晓春认为,此规定的落实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更多的具体细则规制。首先,在申请注册的时候也很难证明和认定不以使用为目的。其次,这有可能误伤一些非恶意抢注的权利人注册防御性商标。

刘晓春建议,目前在实践中,通过技术、大数据等手段,以恶意抢注、恶意投诉为职业的行为是比较好识别的,可以基于此,通过政企数据共享,建立一个黑名单库,或者建立特定的有恶意注册、恶意投诉等行为明显特征的识别机制,来预防恶意抢注商标、恶意投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