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治发展报告(2019)》发布

本报讯(记者池泽梅) 由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深圳市法学会联合编撰的《深圳蓝皮书:深圳法治发展报告(2019)》日前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发布。

报告分5个板块,从立法、法治政府、司法、法治社会、法治与改革等方面梳理总结了2018年深圳法治发展的基本情况与主要特点、创新及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对2019年深圳法治发展进行展望并提出对策建议。

报告认为,2018年深圳持续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立法、法治政府、司法、法治社会等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立法方面,多方式探索提高立法科学性、民主性,推出一批党内法规,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及时开展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并作出适用决定;法治政府方面,源头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多方式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司法方面,全面深化改革,司法公正效率双提高;法治社会方面,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公证律师业务持续发展,法治文化建设稳定发展,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正在形成。

报告指出,2018年深圳法治建设有4个突出特点:一是信息和智慧技术在法治领域的广泛运用产生乘法效应;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围绕“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法律服务不断推出;四是生态法治建设不断加强。

同时,报告从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法规性决议、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案件及办理、全市法院案件、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等五方面对2014-2018年的数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结果显示,近年来,深圳在立法保障改革、立法推动改革、立法规范改革方面的步伐越迈越大,通过法规性决议明显增多;2015年以来,每年提请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均在200件左右,而通过率均在80%-90%之间,说明政府法制部门发挥了重要的审查把关作用,确保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8年,行政复议案件在多年持续增加后首次大幅下降;法院案件数量增长速度较前两年明显放缓,说明实行立案登记制后释放出的司法需求逐渐趋向平稳;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总数量与上年相差不大,说明社会环境总体安全稳定。

报告建议,未来在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过程中,要更加重视发挥法治领域的先行示范作用,更加重视加强法治建设的宏观统筹,统筹法律人才的培养管理,统筹科技运用和智慧发展,统筹经验总结和推广,加快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