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法学界研讨资管行业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等单位举办资管行业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实务研讨会,在近期国内金融资管领域风险事件频发的背景下,探讨寻求化解之道,以推进资管相关制度的完善。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在研讨会上指出,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兑、规避金融监管等问题。202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与中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必须主动作为,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通过法律及司法途径解决、缓释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事件。对此,上海法学法律界要积极贡献智慧,发挥应有作用。近年来,金融法研究会基金专委会在资管领域一直保持活跃的状态,每年定期开展以资管为主题的讲座、实务课程、专家论坛等,提供立法建议,出版实务书籍,为资管纠纷的解决与防范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引和实务参考。希望金融法研究会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态势,部署更多更好的学术研讨和业务交流活动,为推动金融法治建设和金融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马屹指出,近年资管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金融纠纷频发,呈现专业性、复杂性、跨国性等特点。仲裁在解决金融纠纷中具有独特的优点,十分适宜金融纠纷的处理。在目前的大环境下,仲裁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契机,在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中也发挥着巨大作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副局长刘龙宝认为,在资管合规和资管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律师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有利于防控金融风险,还可以促进金融改革的创新。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基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晨光表示,资管行业出现的大量违约现象是潜在金融风险逐步释放的过程,这对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并非坏事,但短期内对资管法律实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司法如何考量监管政策、如何保护金融创新、如何在公平稳定与效率中做出平衡,这些问题是资管各主体需要考量的。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私募基金投资违约中的投资者权利保障与救济、债券市场风险的处置和应对以及资产证券化项目违约风险关注与合规监管三个议题展开研讨。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吴弘教授总结时指出,实体经济的问题导致了资管领域问题的发生,目前资管领域一些行业的纠纷较为集中,已经到了需要解决的时候了;各种纠纷的解决方式在实践中都发生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要防止其他纠纷的产生;对于诉讼主体问题,资产管理人的诉讼地位需要在制度中予以明确,对于基金账户的主体问题也需要在制度中进行明确;承担责任的前提是义务的确认,目前来看,我国对于各类义务的规定还过于原则;如何规避资管风险,基础资产的质量十分关键;目前我国资管制度还不完善,需要加快制度出台的步伐,资管市场才能继续健康发展。
该研讨会由上海自贸区管理委员会陆家嘴管理局、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联合主办,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陆家嘴金融城全球资产管理机构联合会承办。近百位来自金融审判领域、理论界以及实务界的专业人士参加了本次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