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体验日”警示教育走进峨山边远山区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通讯员陈思远 秦双玉) 7月31日上午,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司法局开创的“刑罚体验日”警示教育,到富良棚片区(包括富良棚乡、塔甸镇、大龙潭乡)开展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警示教育活动。此次活动是由峨山县司法局联合“云南省司法厅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玉溪工作队”到各基层司法所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旨在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在押服刑人员的改造生活,体验“高墙”内外服刑的反差,珍惜在“高墙”外服刑改造的机会,服从管理、早日解矫回归社会。
据了解,目前,富良棚片区三乡镇共有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23人,到训22人,请假1人。教育活动按照在押服刑人员管教标准进行,首先采用列队训练管理模式,整训全体人员,以促进服刑人员的纪律意识;其次,到会议室给全体服刑人员上了一堂法制课,授课内容包含: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法规,让服刑人员进一步明确身份、服从管理,更加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墙外”改造人员;最后,结合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组织全体服刑人员开展清扫街道、捡拾垃圾公益劳动,增强服刑人员劳动改造意识。
“刑罚体验日”警示教育活动是以较强的严肃性和震慑力,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认清身份、敬畏法纪、服从管理,是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技能的工作新模式,旨在有效降低基层司法所监管风险的同时减轻监管压力。通过此次联合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让在册服刑人员切身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性化”改造和“高墙”内的监管强度,通过队列训练、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的方式,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内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纪律意识、服法改造意识和珍惜“墙外”改造机会。让他们时刻警醒:遵纪守法,服从监管,早日重塑信心,重新回归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