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 5个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汤瑜) 7月31日,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从即日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会议要求,全力开展破案攻坚,追查追缴被盗文物,坚决遏制文物犯罪案件多发势头,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和火灾事故三大风险,打赢文物安全防范攻坚战。
会议强调,对盗掘盗窃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案件和涉及国家一级文物被盗的案件,一律立为专案侦办。要全力追查追缴被盗文物,斩断文物犯罪链条。要研究当前文物犯罪规律特点,整合侦查资源,创新打法,着力提升打击文物犯罪效能。
会议要求,与文物部门建立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为打击文物犯罪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要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筑牢文物安全防护基础,持续推进文物平安工程,打造有效防控文物安全事故的智能“天网”。要严查严改文物安全隐患,严防严控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据了解,2018年,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侦破文物犯罪案件1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追缴文物8400余件。2018年破获盗掘文物案件数和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9.56%、1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