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平罗县检察院 “七项措施”力推 扫黑除恶整改工作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赵鑫) 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宁夏平罗县检察院采取“七项措施”,力推扫黑除恶整改工作。
政治站位再提高。在强化责任担当上持续发力,实实在在地增强政治自觉,实实在在地增进“四个意识”,实实在在地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总要求,对照“六个延伸”“四个再强化”,围绕为期三年的阶段性目标,创新和改进工作思路、策略、举措,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
工作机构再完善。进一步充实扫黑办人员力量,保证工作开展持续性。建立扫黑办和院内各部门之间联系制度,各部门凡是工作中涉及的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工作,都应当报扫黑办备案,扫黑办要建立各类工作台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充分展现出来。
工作机制再深化。要在落实工作机制上做足文章,加强对外协调沟通,不等、不靠、不拖,重大案件随时会商沟通,及时解决难题,避免形成“梗阻”。
整改措施再落实。按照整改方案具体部署,盯紧部门、盯紧人员、盯紧责任落实,精心谋划,细致研究,周密安排部署,积极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职责,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过问、抓紧抓实。
线索核查再细致。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是专项斗争取得突破的重要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按照中央督导组涉黑涉恶线索“清零”工作要求,从思想认识、工作措施、指挥调度层面真正做好线索核查工作,扫黑办线索核查组全体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加敏锐感,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案件指导再加强。按照平罗县检察院案件指导分工,切实加强对基层院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选择关系检察工作全局和关注度高的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有计划地组织执法检查或者工作检查,通过全面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办案中突出问题。
数据统计和信息宣传再跟进。制定相关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统计,根据专项斗争的新要求,随时增添统计项目,使数据统计更加精准,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根据专项斗争推进情况,及时跟进信息和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撰写编发信息简报,突出动态报道、典型案例报道和成果展示三个宣传重点,尤其是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实时报道,不断增强专项斗争声势,不断提振专项斗争信心,不断增强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