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龙鹏程、张建芳、张小鸽、熊春华、冯玉花、童新雨、秦鸿艳、谭秀青、邓棋峰、赵志刚、庭群灿、侯建聪、丁义书、肖林、林文昌、王国其、张春磊、张凤仁、何泽沛、胡良荣、王红俊、梅华春、陈泽志、李净、刘代彬、曾友昌、皮生华、王礼贤、孙绍安、王春雷、施然、秦绪英、杨华林、刘兰芬:本院受理(2019)0103民初4909491149134915491849194920492449254926492849294930493149334935493649374938493949404941494349444945494649474949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十八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4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戴银: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周涵瑞、张袁:本院受理原告易伟诉被告周涵瑞、张袁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二人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资料。原告诉请:1、依法判决被告一、二向原告支付垫付租金97710元;2、依法判决被告一、二向原告支付垫付租金及杂费119696.79元(杂费包括9月、10月税费、电费、PoS费、物业费、推广费);3、依法判决被告一、二向原告支付垫付煤气费42376.27元;4、依法判决被告一、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0000元;5、诉讼费由被告一、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花果园巡回法庭(花果园国际中心一号楼17-24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河南宝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韩仕林、杨阳: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雅睿致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肖刚军、肖源府、罗跃进、曾维柏、杨小连、曾碧光、张敏、曾碧露、凯里经济开发区清水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诉肖刚军、肖源府、罗跃进、曾维柏、杨小连、曾碧光、张敏、曾碧露、凯里经济开发区清水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上述当事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03民初32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孙智:本院受理原告贵州车天车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东山支行、孙庆芳、孙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现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0103民初7438号民事判决书,载明:“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东山支行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原告贵州车天车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时捷卡宴3.0T车辆(车架号:WP1AG292XELA21183,发动机号:CJT181274)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货物进口证明书》、《车辆一致性证书》和《进口车辆电子信息表》;二、孙智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原告贵州车天车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时捷卡宴3.0T车辆(车架号:WP1AG292XELA21183,发动机号:CJT181274)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00元,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东山支行、孙智、孙庆芳各承担20.00元。(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判决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王彦锦:本院受理原告蒋姣诉被告王彦锦、祖永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19)2730民初1471号民事裁定书(转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秦川:本院已受理原告夏露与被告秦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法院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9)黔0111民初4522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正祥福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2019)黔0402民初2137号原告吴泽顺与被告贵州正祥福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决: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的劳动报酬12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第—个工作日)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谢小涛:本院受理原告汪梅诉被告谢小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0112民初字2430],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杨坤鹏:本院受理原告赵相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1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王方波、王方洪:本院受理原告吕红军与被告王方洪、王方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02民初18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方波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吕红军租赁费59984元。二、被告王方波于上项同时,支付原告吕红军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59984元为基数,从201712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59984元付清时止)。三、驳回原告吕红军的其余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1344元,由被告王方波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万里:贵阳新龙华铝合金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0103民初509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孟德龙、王仕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孟德龙、王仕菊、贵州融驰装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2019)0111民初174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新、王宣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李新、王宣懿、贵州通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贵阳市花溪区清水江路261号)领取(2019)0111民初148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定丽:本院受理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522民初7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由被告杨定丽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欠款本金39999.19元,并从201822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违约金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29.00元,保全费511.00元,由被告杨定丽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则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本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

刘强:本院受理原告杨菊诉被告刘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19)2730民初1500号民事裁定书(转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李广权、张时群、贵州宏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广权、张时群、贵州宏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主动撤诉,现依法向你(你司)公告送达(2019)2730民初20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雷凡菊、王渊: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雷凡菊、王渊、彭永林、许修明、罗华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2730民初107号民事判决书、督促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鲁海红:本院受理的原告谢永志与被告鲁海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21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舒显明:本院受理原告王从兵与被告舒显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11民初2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2019)0111民初23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胡廷全:本院受理原告李健与被告胡廷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11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2019)0111民初13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明忠:本院受理的贵州海程商贸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蔡青:本院受理杨昉昕诉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9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刘正礼、黄菊: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黔2702民初1118号民事判决书、(2019)黔2702民初11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贵州盈通达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就原告李林园与被告包守富、贵州盈通达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阳支公司蒲场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我院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中交贵黔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禹学与被告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中交贵黔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江门市泽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本院作出判决,原告告王禹学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5民初52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许绍雷:本院受理原告林国邦与被告许绍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11民初6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2019)0111民初68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实: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笫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02民初(3830)号民事判决书,自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杨湘兰:本院受理夏培桓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转换程序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为: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的产权变更至夏培桓名下并将买卖协议中位于云岩区金西大道延伸段万科城DD5组团1单元401号房屋交付于原告使用;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按照合同支付资金占用费(每月十万元人民币,从201911日起算);三、本案案件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邹勇祥、严珍:本院受理原告薛姜琼与被告邹勇祥、严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判决:限被告邹勇祥、严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薛姜琼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620日起以20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19)0402民初6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严登英:本院受理原告黎维星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2929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吴拥胜:本院受理原告徐世娟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3505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陈朝初: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雷沃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皮强、喻方英及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70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贵州美佳林城公园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暨各位监事:鉴于我公司近三年来均未参与贵州美佳林城公园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佳林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该公司各项业务情况均不知晓,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该公司目前涉及多起大额未履行的执行案件,被执行金额已超过该公司注册资本,美佳林城公司资产处于巨大风险之中。我公司作为持股22%的股东,已于201966日向美佳林城公司董事会邮寄送达《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函》,因无法送达又于2019625日在民主与法制时报总第2168期第3版公告送达《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函》,依法提议召开美佳林城公司临时股东会,但美佳林城公司董事会至今未履行召集美佳林城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美佳林城公园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现依法向美佳林城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美佳林城公司临时股东会,提请美佳林城公司监事会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三日内向股东发通知召集美佳林城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且股东会会议召开日期不迟于2019822日。若美佳林城公司监事会自收到本函之日起三日内未召集美佳林城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视为美佳林城公司监事会不履行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职责。本次临时股东会议题为: 1.关于我公司将所持美佳林城公司22%股权转让给贵州迈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或)贵州金石矿业建设有限公司的议题。2.关于依法解散清算美佳林城公司的议题,建议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事宜,聘请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法律服务)开展相关事宜。清算组发现美佳林城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清算(贵州旭阳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612日作出的(2019)06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玉屏永昇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对被申请人贵州旭阳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根据该裁定本院已于201973日立案对贵州旭阳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并指定贵州驰铭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贵州旭阳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930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贵州驰铭律师事务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时代商汇十三栋三楼;邮编554300;联系人谢逵,联系电话15185875311;联系人虞睿,联系电话1398585012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贵州旭阳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州旭阳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贵州旭阳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定于20191014日下午1430分在本院五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州旭阳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爱军: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612日作出的(2019)06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玉屏永昇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对被申请人贵州旭阳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根据该裁定本院已于201973日立案对你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案件编号(2019)06221号】,并指定贵州驰铭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时代商汇十三栋三楼;邮编554300;联系人谢逵,联系电话15185875311;联系人虞睿,联系电话13985850126)。现向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公告送达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06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本院的(2019)06221号《通知书》《决定书》。本院定于20191014日下午1430分在本院五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爱军及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