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谱写新时代政法领域改革新篇章
7月19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在成都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会上强调,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一年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成效和经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努力把新时代政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2018年深圳会议以来,全国政法机关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政法机构改革、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政法各单位改革。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广泛而深刻变化,政法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破难题、解新题、开新局。 改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新时代政法领域改革提出了新要求,需要不断优化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完善政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执法司法监督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已颁布实施,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体格局和运行体系已经形成。 郭声琨指出,党委政法委要深入贯彻落实该条例,不断完善党领导下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体制。健全政治督察、综治督导、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落实好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委政法委委员述职等制度。 记者从会上获悉,跨军地改革也有序高效完成。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改制,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转隶,武警部队撤收参与海关执勤的兵力等6项改革任务按计划圆满完成,队伍指挥领导关系及时调整到位,部门职能有效衔接。现役官兵和非现役人员实现转隶移交。 促进政法机构职能转变到位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政法领域改革迈入新的发展阶段。今明两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的攻坚之年。 郭声琨强调,人民法院要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优化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审级设置,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减少办案数量、优化案件结构,把主要精力放在统一裁判尺度、监督公正司法上来。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制度改革,整合铁路运输、林区、农垦等法院机构。 人民检察院要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健全完善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加快推进地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落地,加强办案组织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健全对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互联网法院等的法律监督机制。 同时,根据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健全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制度,完善初任法官、检察官选任机制、逐级遴选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助理招录管理制度,探索吸收研修学者、法学院校学生、实习律师等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公安机关要完善国家移民管理体制、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健全完善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在市县公安机关积极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建立健全新型社区警务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确保2020年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市落户的目标如期完成。 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深化监狱工作改革,加快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推动惩罚与改造、管理与矫正、回归与帮扶等环节相互贯通。 郭声琨指出,法学会要全面落实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领导管理体制,全面推进所属研究会和各级法学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法治领域工作机制。 破解权责平衡难题强化司法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官检察官办案自主权增大,建立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成为改革落地见效的关键。 郭声琨指出,要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尊重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研究制定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加强新型办案团队建设,细化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形成分工负责、运行有序的司法办案工作机制,做到权责明晰、权责统一。 严格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检察长领导检察工作相统一,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 郭声琨要求,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职责。要准确厘清干预过问案件和正当监督管理的界限,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完善案件监管全程留痕制度,将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解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问题。同时,完善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工作机制,给公安机关开列补充侦查提纲,必须明确案件的侦查方向、证据要求、取证意图,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建立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全面推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 严防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相“勾兑” 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放任,只有依靠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制约,才能防止权力滥用。 郭声琨表示,尽快制定出合加强政法系统执法监督的意见,完善和改进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制度。中央政法单位要组织开展执法司法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适时组织开展虚假诉讼和民事审判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专项活动。 郭声琨要求,尽快修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改变“重刑轻民”的法律监督格局。推动加强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检察监督制度机制建设,对重大案件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发挥“巡”的优势、“驻”的便利,主动发现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突出问题,防止有钱人、有权人成为法外之人。 同时,建立程序严格、保障有力、处罚慎重的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确保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落到实处。健全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制,完善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主动将执法司法全过程、全要素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在法院检察院系统内部对律师代理情况进行公开,对司法人员办理案件长期由同一名律师或者同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建立动态监测分析机制,对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的依法严肃查处,严防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相“勾兑”。 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提升司法效能 过去五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从1420余万件增长到去年的2800余万件,人案矛盾突出。 郭声琨建议,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无讼”乡村(社区)创建,加强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努力实现矛盾就地解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按照自愿、合法原则,探索开展立案前先行调解,完善委派调解工作机制,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推广建立统一的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从源头减少进入法院的案件。 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完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机制,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郭声琨强调,扎实推进互联网法院和移动微法院试点工作,探索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在线诉讼规则。 尽快制定《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完善速裁程序运行机制,规范简易程序、普通程序适用,完善程序转换机制,构建中国特色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 “坚持公正和效率相统一,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认罪认罚案件,要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件,要严格把握、慎重适用。”郭声琨说,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有效防止执行难反弹。 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对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下一步关键在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对于已经明确的100项改革任务要确保2023年前全部完成。 郭声琨指出,对深化党委政法委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等2019年完成的42项任务,要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推进,确保年底前完成。对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等2020年完成的49项任务,要抓紧启动调研,力争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对建立刑事侦查责任制、推进社区矫正制度改革、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等2023年前完成的9项任务,要尽早谋划。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郭声琨要求,要坚持把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结合起来,统筹抓好今年改革任务和中央依法治国委2019年法治建设任务的落实,确保改革和法治共同推进、如期完成。对需要制定修改法律法规的改革任务,要推动及时纳入中央依法治国委立法协调小组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