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开展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工作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工作。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决定废止司法解释103件,废止的司法解释自2019720日起不再适用。经过此次清理,明确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561件。

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继2011年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后的又一次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法律统一有效实施”这一基本目标展开,集中解决有些司法解释与现行法律、后出台的司法解释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

据悉,经过此次清理废止的103件司法解释中,包含民事类司法解释53件,如《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等;刑事类司法解释24件,如《关于劳动教养日期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等;综合、行政诉讼类司法解释26件,如《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处接待来访工作细则》《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据了解,此次清理提出废止的司法解释多以批复、个案答复为主,“解释”“规定”类司法解释整体废止的比较少。“有些体系性的司法解释存在部分需要废止、部分仍须保留的问题,今后还有必要对这些司法解释进行修订。”最高法相关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