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发布2016-2018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审判状况

本报讯(记者顾娟刘露) 201977日,江苏高院发布了2016年至2018年江苏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审判状况及十大典型案例。当前,江苏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企业创新和转型升级使劳动关系出现新特征、新问题。为落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江苏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旨在通过量化分析,研判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审判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完善争议解决机制,引导用人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和劳动者树立理性维权意识,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记者了解到,2016年江苏全省基层法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2576, 同比增长3.63%2017年受理43625件,同比减少17.02%2018年受理41280件,同比减少5.37%。从2007年开始,全省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进入爆发期和增长期,2016年劳动争议案件数达到最高峰,此后两年案件数量逐年减少。虽然全省法院近三年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有所下降,但是劳资纠纷多发仍将是今后一段时间的常态。据悉,全省各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数并未减少,近3年受理案件数量分别为64016件、66637件和79248件,仍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

从全省地区分布情况来看,苏南地区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明显要多于苏北地区,其中南京地区法院受理案件数最多,其次是苏州和无锡地区法院,受理案件数最少的是宿迁和连云港地区法院。这与江苏各地市GDP的排名大致相当,反映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与经济总量呈正相关关系。同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还受到人口数量、经济结构、行业类型、制造业中高新技术含量等因素的影响而呈上下波动。苏州市虽然经济总量为全省第一,但其高新技术产业发达,外资企业也较多,该两类企业劳动者素质较高,企业用工较为规范,因此苏州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并不是全省最高。虽然南京市经济总量低于苏州市,但是户籍人口最多,传统制造业比重大,因此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反而高居榜首。

在劳动案件中,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较高,基层法院化解了大部分纠纷。其中2018年,苏州、连云港和南通地区法院服判息诉率分别为62.03%63.65%70.36%,其他各地区法院均在89.7%79.64%之间。绝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无需完全经过一裁两审的漫长过程也能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同时,全省基层法院近三年受理人事争议案件数分别为58件、72件和60件,相对于每年4万多件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总数来看,其占比较低,反映出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较为稳定。其中南京地区法院受理人事争议数最高,分别为20件、22件和14件,占全省案件数近三分之一,这与南京地区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较多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