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能否到另外企业从事与现企业相同工作?

答疑律师:程文华

 

赵先生咨询:我在一家室内装饰材料生产企业的技术部门工作,今年已经60岁了,即将退休。邻市的另家室内装饰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与我们大同小异,我们两家企业一直处于竞争状态,他们知道我将退休,便向我抛出了橄榄枝,准备聘请我到他们的企业从事技术顾问工作。现在的企业知道这件事情后,迅即找我谈话,明确予以禁止,表示决不允许。

请问:我退休后,是否可以到另外的企业从事与现企业相同的工作?

答复:从赵先生所咨询的情况分析,现企业之所以不允许赵先生退休后到另外一家企业工作,无非是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担心赵先生泄露本企业的技术信息,将本企业的技术成果应用于另外的企业,使本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我们知道,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中,对不得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三)项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根据这一规定,并结合赵先生在现企业的工作性质来看,赵先生是掌握了现企业相应专业技术的,如果赵先生与现企业签有在一定时期内保守相应技术秘密的协议,那么,赵先生退休后在协议期内就不能应聘到另外企业从事与现企业进行相同性质的工作,并使用现企业的技术为另外企业生产相同的产品。

但我们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如果赵先生只是凭多年的工作经验,熟练地掌握了现企业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也没有与现企业签有保守技术秘密的协议,那么,在退休后就可以应聘到另外企业继续发挥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