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制与清代法律伦理化的生动画卷
服制与清代法律伦理化的生动画卷
——评高学强《服制视野下的清代法律》
服制是中国古人在去世后,其亲属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和尊卑,穿戴不同等差的丧服制度,是古代亲亲之道与尊尊之义在礼与法中的直接体现。服制是中国古代特有的文化现象,也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同时又是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重要表征。伦理化的实质是礼法合流与法律的儒家化,自《唐律疏议》确立“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法律原则之后,法律儒家化最终定型,宋元明清诸朝无不受此影响,立法严格遵循伦理化的路径稳定发展。清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最后阶段,也是传统政治法律文明高度发达的历史时期,其服制立法臻于完备,成为历代服制立法的集大成者。
长期以来,学界有关服制的研究多囿于刑事法领域,着重探析其对定罪量刑的影响。陕西师范大学高学强教授的《服制视野下的清代法律》一书,则将服制研究的视角触及刑事法之外,力图绘就服制影响清代国家与社会、法律与习俗的立体图卷,使具有鲜明中华法系特征的清代法律的伦理化形象更加饱满。《服制视野下的清代法律》入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系清代服制研究的一大力作。
该书在回溯服制源流与法律化的同时,详细论述清入关前及入关后服制立法的发展演变,展现以服制为表征的中国古代法律的伦理化进程。春秋时期,《丧服》出现在儒家经典《仪礼》之中,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晋律》“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则成为服制入律之滥觞。此后,历代礼典与法典莫不载入服制内容。清代接受中原法律文化中的服制,从关外努尔哈赤改革守孝之礼,到顺治三年定丧服制并列图于律,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书中对历代服制立法略作考证,又根据立法的时间顺序对《大清律附》《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例》《大清通礼》《大清会典》《大清会典则例》《大清会典事例》《礼部则例》中的服制详加分析,还对《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及民国时期适用服制的情况细致说明,将包括清代在内的整个中国古代社会服制的变化及其对法律伦理化的影响深刻地揭示出来,既是有益的开拓,也是科学的总结。
该书采用多元化、多层次的研究视角,不仅创新性地分析服制对清代刑事法、民事法、行政法与司法制度的影响,而且兼顾了国家层面之外的民间社会,使服制研究生动而具体,完整而客观。由于服制广泛地运用于亲属相犯案件中,是根据家庭成员之间血缘的亲疏与地位的尊卑确定罪名与刑罚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与服制相关的刑事法史料最受研究者青睐。本书则在详述服制与清代刑事法关系(如服制对“十恶”“八议”“常赦所不原”等原则以及亲属相盗、人命、斗殴、骂詈、犯奸等具体罪行的影响)的同时,更将研究的重点拓展到服制与民事法(亲属、婚姻、继承)、行政法(任官回避、任官丁忧)、司法审判(刑事诉讼、秋审制度、民事诉讼)等方面,通过案例分析与法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使清代服制的法律规制及运行情况系统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并不局限于国家制定法及司法层面的探讨,而深入到民间社会层面,分析服制在宗族、丧葬、婚姻、继承等领域的作用,这点尤其难能可贵。在伦理本位的民间社会中,服制的规定甚至比法律更为严格。如作者从存世文献中发现,“亲属相为容隐”虽见于《大清律例》,但基本上并不见于乡规民约、家规族谱,这是基于有效维持宗族内部秩序及维护家法族规的权威而进行了特殊安排,反映出伦理化的法律与伦理化的乡规民约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
《服制视野下的清代法律》将律学成果与国家立法相衔接,将司法档案与文人笔记相融合,在一部服制研究专著中既见制度、见立法、见案例,又见文化、见学理、见观点。清代司法文明的发达,与律学的繁荣密不可分,今天所见的清代司法档案汗牛充栋,而律学著作、文人笔记也层出迭见。作者通过对存世文献的准确把握,一方面,按照律学著作的产生阶段,对沈之奇《大清律辑注》、吴坛《大清律例通考》、薛允升《服制备考》与《读例存疑》、沈家本《寄簃文存》中的服制研究和注释细致分析,特别留意不同律学家之间对服制认识的共性及差异;另一方面,在利用档案时,借助《清经世文编》等材料,注意援引和比对清代学者的看法。这就将对清代服制的研究建立在详实文献分析的基础之上,史论结合,论从史出,既再现了清代学者或立足司法实践、或立足立法本意、或立足儒家经典对服制的学术见解,也使清代法律伦理化对法律界与学界的影响得以充分表露。
除了“辨章学术”,作者的学术志趣更在于“鉴古知今”,即汲取中华法文化中的优秀因素,为文化自信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提供历史镜鉴。《服制视野下的清代法律》较好体现了法史学人经世致用的学术立场。作者在书中指出,以服制和清律为研究对象,既可以对传统服制法律文化进行总结,又可突出传统法律引礼入律、礼法结合的伦理化特点,服制作为古代等级制、家族制的标志在法律近代化过程中被废除,但其中蕴含的大量合理性因素,如提倡和维护孝道思想、亲情义务和伦理秩序等,对当前我国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仍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