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平罗县检察院“四点”发力严惩黑恶犯罪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石浩) 今年以来,宁夏平罗县检察院从“四点”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大对黑恶犯罪打击力度。
在办案效率上体现“快”。严格落实“7天×24小时”案件受理制度,案管部门和办案部门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做到随到、随收、随办。严格落实“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涉黑涉恶案件由专案组办理,积极发挥快捕、快诉的主导作用,依法加大对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惩处力度。
在政治效果上体现“严”。把“一案三查”落实到所有黑恶案件办理中。对漏补漏诉的,依法予以追捕、追诉,对审判机关判决确属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加强与重点行业、领域行政监管部门的联系,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注重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串并研判,深挖彻查,对每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都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
在法律效果上体现“准”。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发现一起打击处理一起,绝不遗漏,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拔高不凑数,确保打得准、打得狠,真正取得实效。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依法从“实体、程序、诉讼监督、卷宗质量、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等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实现一案一讨论、一案一观摩、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报告、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提升、一案一宣传、一案一归档。
在社会效果上体现“狠”。以强化检察建议和刑执监督“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为着力点,提出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罚金等处理意见,做到依法办案与“打财断血”同频共振,以重拳出击之势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依法从严打击、从重惩处“保护伞”,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等犯罪。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