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法学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
本报讯(记者田雄 通讯员戴欣)6月24日,湖北省十堰市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十堰市委书记张维国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寄语十堰市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推进法学理论、法治实践、法律制度、法治文化创新,在推进法治十堰建设中建功立业。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韩海顺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十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济民主持开幕式。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十堰市法学会二届理事会会长师永学,十堰市副市长陈诚,十堰市政协副主席程登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学武等出席开幕式。十堰市妇联负责人代表人民团体致辞。
会议要求,十堰市各级法学会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十堰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支持法学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开展工作,帮助法学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爱,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韩海顺代表省法学会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希望十堰市法学会坚持政治建会,在强化政治引领上体现新担当;坚持实干兴会,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坚持改革强会,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实现新发展,更好地为法治十堰、法治湖北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选举王济民为十堰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