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检察机关集中起诉中央督导组督办50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本报讯(记者温家玉李东朝) 611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甘肃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现场通报,截至610日,甘肃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682008人,提起公诉2992044人,其中以黑社会性质犯罪起诉14303人,以恶势力犯罪起诉1911362人;对342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75人,纠正漏捕121人,追加起诉151人;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530条,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提出检察建议128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及时制定下发《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将督导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对市、县级两级检察院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督导建立完善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移送机制,共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关系网”“保护伞线索64条。

据了解,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拔高、不降格、不走偏,沿着法治轨道进行,甘肃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组建了122个专门办案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强化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诉讼活动的监督。甘肃省检察机关还制定出台《甘肃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审查报批规定》,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在提起公诉前报省检察院扫黑办审查把关,确保定性准确、打准打狠。截至目前,共备案审查316件,其中改变公安机关定性75件,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改变下级院定性34件。

甘肃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介绍,在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排查大核查活动期间,甘肃省检察机关对近三年办理的公诉案件和受理的来信来访进行集中排查,并将扫黑除恶与矛盾纠纷排查、村两委换届、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共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530条,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对甘肃省扫黑办转交各地公安机关侦查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跟进分析研判,共督促公安机关核查96件、监督侦查50件。

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5月底督导进驻甘肃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工作专班,对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针对中央扫黑除恶19督导组指出的对下指导不力、案件进展缓慢的问题,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提出了加快办案节奏、缩短诉讼周期,加强量刑建议、体现从严从重,加强监督效能、不留打击死角的工作要求。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改进办案理念,对基本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的案件,边起诉边补强证据,全省50个办案组放弃节假日休息,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50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集中起诉,逐案提出量刑建议,形成办案规模效应。其中,突出打财断血,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25件;提前介入侦查48件,发出检察建议22条;深挖彻查涉黑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发现保护伞线索4条,均移送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