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召开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和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承办的第十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桂林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应邀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世勇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刘贵祥强调,今后一个时期,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工作方向,以破产审判工作常态化为落脚点,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要继续加强专业化建设,着力摆正破产审判在人民法院工作格局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法院设立破产法庭,为破产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人才和组织保障。要重视破产程序的经济效益,合理区分清算和重整案件审理的不同侧重点,一手抓“僵尸企业”清理,通过缩短程序时间、简化流程、加大公告送达等信息化应用力度的方式加快审理,一手抓重大破产重整案件,保存企业营运价值,保护社会生产力。要着力提升破产审判整体能力和水平,推进人民法院内部协同、破产程序的内部协同以及破产程序的内外协同,提升破产审判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黄世勇在致辞时指出,广西注重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作为重中之重,大力支持各级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职权,在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破产重整、民营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积极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广西各地法院通过组建破产审判团队,建立了三级分类管理的新型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制度,构建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取得实质性进展,破产审判的广西实践与探索取得新成效。近年来,企业申请破产实现司法重整的案件占破产案件近30%;化解执行案件3882件,消化债务、盘活资金270亿元。
全国破产法理论界与实务界、法院系统和管理人系统、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1000余名专家学者等参加了论坛。与会代表围绕民营企业破产法律问题研究、重整制度的司法适用与完善、关联企业破产的司法实践与规制构建等破产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