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通讯员张婷婷) 近日,北京一中院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行政案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行政案例,并就该院审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的总体情况向社会各界进行通报。

北京一中院副院长马立娜介绍,过去五年,北京一中院共审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案件105件。虽然案件总量不大,但特点较为鲜明。一是案件数量急剧增长趋势明显。过去两年,此类案件数量以4倍的速度增长。二是涉及的生态环境领域不断拓展,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电磁辐射、固体废弃物管理等。三是个案背后牵涉众多群体性利益。虽然80%的原告是自然人,但涉及该生态环境区域、流域范围内广大居民群众的利益,潜在的利益诉求主体众多。四是案件关乎新时代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任务的推进实施。五是涉众案件与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密切关联。六是案件类型体现了绿色发展、减量发展的新发展理念。七是案件诉求反映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需求。八是诉讼目的体现出保障个人权益与维护公共利益的融合。

“我们从首都中级法院的视角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这也是北京法院系统中,首次系统总结梳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马立娜副院长介绍到。

北京一中院此次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行政案例中,有4件为行政处罚案件,2件行政许可案件,3件要求履行环境保护查处职责案件,1件禁止进口“洋垃圾”行政答复案件。涉及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矿区水土保持、河道治理、海域用途管理、电磁环境管理、声环境管理等生态环境管理领域。从通报的十起典型案件看,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的事前审查、事后追责行为,法院均予以支持,体现出对环境污染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同时,在一起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审批以及一起油气超标排放行政处罚案件中,法院对生态环境部门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进行了纠正,体现出对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的严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