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虚构理财项目骗走房产法院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虚构理财项目的“以房养老”骗局案。现年70岁的李淑英在三年前房子被涉案团伙强制腾退后,终于等来法院宣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类似案件,本报曾连续报道。


    

  近两年,因“以房养老”类的虚构理财项目被骗的老人群体越来越多,仅北京地区就曝出多起类似事件。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简称朝阳法院)一审判决一起虚构理财项目的“以房养老”骗局案。现年70岁的李淑英在三年前被涉案团伙强制腾退房屋、赶出家门后,终于等来法院宣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

房子被卖,老人被赶出家门

  20161016日,李淑英和女儿一家被龙某武等人赶出自家家门,他们自此开始了一场艰难的维权拉锯战。

  三年前,李淑英经朋友介绍先认识了广某彬。广自称有澳洲博彩的理财项目,每月可拿到5%的高额利息,邀请李淑英投资理财。因退休后收入低,想改善老年生活,在广等人的再三游说下,李淑英听从广某彬的建议,决定将自己名下房产抵押作投资。

  据李淑英讲,龙某武是通过广某彬介绍认识的,之后在龙某武等人的安排带领下,她在两天之内签了一系列文件,办理了房屋抵押手续,又去银行办理了转账业务。

  2016519日,李淑英与名叫王跃的人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以及针对这份合同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约定王跃出借230万元给李淑英,月息2%,借款期限1个月。

  第二天,二人又签订了一份房屋抵押合同,以房子为230万元的借款作担保,并到北京朝阳区房屋土地登记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之后又去了常营附近农行办理转账,龙某武将100万元转到李淑英账户后,又立马转出到广某彬账户上。同一天,广某彬向李淑英出具《借条》,确认向李淑英借款190万元。

  这个借条让李淑英感到放心。此后两个多月内,李淑英的工行卡分几次累计收到过广某彬转账约15万元后,便再也没有广某彬、龙某武等人的消息。直到同年10月份被告知房子被卖,自己被赶出家门,她才意识到被骗。

一天内被安排签了一沓儿文件

  李淑英说,自己从始至终未见过,作为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上的出借人、抵押权人王跃。“借款和办理抵押都是龙某武带我去办的,一天之内签了一沓儿文件。”

  根据朝阳法院查明的事实,最后卖老人房子的人也是龙某武。2016519日,除了上述《借款合同》,李淑英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还签了一批公证文件,申请公证的内容涉及:委托龙某武代为办理涉案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签署抵押登记合同,代为办理提前还款、解除抵押登记手续、签署有关解除抵押合同,以及就涉案房屋的出售委托龙某武全权办理等一切事宜,包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等事宜。

  当年8月份,在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居间下,龙某武作为李淑英的委托代理人,与房屋买主李某航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房屋成交价260万元,家具、家电等配套设施作价40万元。此后,龙某武就房屋买卖还代为办理了网签手续及网签合同约定房款260万元。

  法院查明,2016108日,李淑英的房屋抵押登记因债务还清被注销。次日,涉案房屋便转移登记至李某航名下。

龙、王等人存在资金密集来往

  李某航辩称,龙某武是李淑英买卖房屋的委托代理人,并且是经过公证授权的,买卖合同真实有效,按照市场价交易取得的,自己是善意购买人。

  但李淑英方表示,龙某武与李某航同为北京跃武鑫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股东,房子是被李某航伙同广某彬、龙某武、王跃等人实施欺诈的方式骗走的。

  判决书显示,2016928日,李某航曾向龙某武转账260万元。另查,在同一天内,案外人王某庆向郭某转账350万元,郭某又向李某航的账户转账350万元,李某航通过该账户分四笔向龙某武转账350万元,包含上述260万元购房款。同日,龙某武最后又将上述350万元转回到王某庆的账户。

  法院认为,李淑英与王跃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王跃出借给李淑英230万元,李淑英以公证的方式委托王跃指定的人即龙某武作为其出卖涉案房屋及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事项的委托代理人,如李淑英不能依约归还借款本息,则龙某武出卖涉案房屋偿还王跃借款本息。

  而根据王某庆、王跃、龙某武、李某航的相关银行账户在20169月期间存在的大额、密集资金往来情况,法院认定,整个资金流转过程作为一个整体,并未发生款项所有权实质上的转移,该四人存在十分密切的经济利益联系。相对于李淑英而言,该四人系一个利益共同体。

胜诉后家人仍担心被反诉

  最终,法院认为,李某航与龙某武等人就涉案房屋的买卖存在恶意串通,龙某武以规避实现抵押权法定程序的方式取得出卖涉案房屋的委托代理权,其本质上符合“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情形”,该做法于法相悖,应属无效。龙某武滥用代理权与买受人恶意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了李淑英的利益,应当认定龙某武代理李淑英与李某航就涉案房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李某航将涉案房屋所有权人登记变更回李淑英名下,并将房屋交还李淑英。

  但判决胜诉后,李淑英及家人还未完全放下心来。李淑英女儿表示,现在自己最担心的是会被对方反诉。“房子被判回来意味着之前的‘借款’就不能抵消了,对方如果以那份《借款合同》和强制执行的公证文书,反诉让我们还款,如果我们没有强有力的证据,那我们还会遭遇一次‘一无所有’。而且,跟我母亲同一批被骗的老人中,已经有被他们反诉的。所以,对这些被骗家庭来说,即使房子被法院判回来,可能也并不意味着结束,未来还有一场硬战要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