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敢担当敢作为 不负普法好春光
在工作中,刘强始终做到敢担当敢作为,他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开展普法工作。多年的普法宣传提高了石庙镇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了石庙镇的安全稳定,营造了全民学法守法知法尊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记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司法局石庙司法所所长刘强
4月3日下午,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石庙二中举办了一场精彩的“校园安全法制教育讲座”。
师生们集体观看校园安全警示片后,由石庙司法所所长刘强针对青少年容易忽视的校园安全问题,用一些典型的案例作深层次的剖析。随后,刘强又就青少年如何预防犯罪、交通道路安全、防踩踏、防欺凌、防溺水等作了一一讲解。
在讲座上,刘强希望通过以案释法能最终让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从人身安全、财物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讲座大大增强了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许多学生在讲座后表示,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快乐学习,平安成长!
刘强告诉记者,像这样的校园安全法制教育活动在辖区学校中举办已成为常态。
刘强自参加工作以来,凭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追求和热爱,以其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乐于奉献。特别是自2013年调整到司法战线工作后,更是不辞辛苦,在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忘我工作,为保一方和谐与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普法突出重点有针对性
为开展好普法工作,每年年初,刘强都会结合乡镇实际制定普法计划。
要让普法达到良好的效果,切实起到提高本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作用,刘强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展不同的法律法规宣传。
今年3月13日,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让学生认清毒品的危害,自觉抵制毒品,石庙司法所、派出所联合惠民县禁毒大队到石庙镇第一中学开展禁毒知识法治课堂宣传活动,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禁毒知识教育课。
3月19日,石庙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到石庙镇集市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条例,营造了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法治氛围。
3月29日,石庙司法所利用康园村四点半课堂开展了以“法治课堂进村”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得知大家想了解交通安全知识,刘强尽量用形象质朴的语言对道路安全法规进行解读。此次活动满足了村里的群众和学生都想学点法律知识的需求,而司法所将法治春风带进乡村,不仅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更让大家从真人、真案例上受到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法治素养。
4月10日,石庙镇举办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提升培训班,并邀请了县司法局全国模范调解员张素贞同志授课,近200名农村社区“两委”成员参训。此次活动大大提高了社区“两委”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在普法中,刘强力争让普法内容结合当前国家政策和群众实际需求,普法形式灵活多样,将普法变成“群众需要什么法律,我宣传什么”,有重点有突出,不再千篇一律。这让他的普法活动深得民心,深受群众欢迎。
受教育群体的广泛性
在日常普法活动中,刘强始终注意受教育群体的广泛性,党员、机关干部和社区两委、农村群众、学生都成为他的普法对象。
刘强常说,要真正成为一名适应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就必须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养,要熟练掌握相关知识,要学法、懂法,这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最基本要求。2018年石庙镇党校举办“淬火工程”党员培训,刘强借此机会为参训的全体党员送去了一堂生动的党员廉政法律知识课,党员听后纷纷表示受益很大,在今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自觉保持清正廉洁。
机关干部和社区两委也是刘强普法的重点。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石庙镇机关干部和社区两委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刘强在全镇组织举办了一期全体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班。为提高普法质量,刘强邀请县级法制部门领导来授课。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维护全镇稳定和谐的局面,推进石庙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目前情况下,农村群众依然是一个很大的普法群体。刘强介绍,当前有的农民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仍然存在,一部分群众的法治观念淡薄。在石庙镇“法治课堂进村”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中,刘强给大家讲解当前农民比较关注的土地流转、扫黑除恶、美丽乡村建设、移风易俗问题,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的普法宣传将法治春风带进乡村,让法治的春风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众所周知,普法更少不了学生群体。为创建平安校园,提升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刘强每年都多次走进校园为在校师生开展校园安全法治教育主题讲座。讲座内容涉及欺凌、溺水、交通安全、毒品以及青少年易犯的几个重点罪名。这样的讲座既构建了安全、法治、和谐的校园环境,也让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增强了他们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创新普法的多样性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刘强坚持方式方法要新颖,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断创新形式,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新领域,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
在普法中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举办授课讲座,在授课中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此外,刘强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等法律法规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与相关部门联手宣传。
工作中,刘强始终做到敢担当敢作为,他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开展自己的普法工作。多年的普法宣传提高了石庙镇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了石庙镇的安全稳定,保障辖区居民的安全,营造了全民学法守法知法尊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现在,在石庙镇,广大群众遇事首先就会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都说,这归功于石庙司法所所长刘强多年的普法宣传。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5年,刘强获得惠民县综合办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2017年又获得惠民县综治办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和惠民县优秀政法干警等光荣称号,其所做工作也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与法同行,不负普法好春光。推进普法是每个法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刘强说,在基层普法这条路上,他还要继续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