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的“刚”与“柔”

女检察官的“刚”与“柔”

——记山东枣庄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时钧宇

 

  一名平凡的女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27年来,她严格执法,恪守公平正义,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100余起,协助办理案件3000余起,无一差错;面对失足少年,她用母性的关怀抚慰他们受伤的心灵,被亲切地称为“检察官妈妈”。她,就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科科长时钧宇。

凛凛正气,守卫公平正义

  20058月,在查办王某黑恶势力团伙案件时,时钧宇发现王某的罪证需要补查。听闻风声的王某亲属带着一张空调提货单和一沓厚厚的钞票出现在时钧宇的面前,“在我眼中,只有事实和法律,没有金钱。”来人的意图很明显,时钧宇的拒绝也很干脆。随后,“小心点”“给自己留条后路”之类的威胁短信接踵而来,但时钧宇一如既往地搜集证据,寻访知情群众,最终带着补查的30余份材料和新挖出的3条漏罪,将王某送上了审判席。

  时钧宇办理过在枣庄轰动一时的关某杀人焚尸案、案值3亿元涉案人员多达900余人的武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长崔某受贿大案,追诉过枣庄市首例妨碍证人作证案,通过指纹鉴定避免了对赵某盗窃案的错诉……在她的眼中,案件没有大小、轻重之分,查明案件事实,还原法律真相,不枉不纵才是她的目的。她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也得到了众多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业界同仁的认可和赞同。

春风化雨,挽救迷途少女

  面对气焰嚣张的不法分子,时钧宇凛凛正气,但对于因一时糊涂、误入迷途的青少年,她却化作善良使者,带领他们走出命运的羁绊。为切实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用活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

  2001年,时钧宇在省内首创了不起诉听证制度及不起诉帮教制度,李某就是这两项制度的首位获益者。当年,时钧宇在办理李某窝藏案时,发现李某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而且尚未成年,如果起诉到法院,可能毁了这个女孩子的美好前程,她决心要挽救这个迷途少女。一方面,她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帮其明辨是非,真诚悔罪;另一方面,她走访李某的学校、邻居和居委会,证实其一贯表现良好;她还一次次地忍冷脸、听怪话,以真诚和坚持打动了李某离异多年、反目成仇的父母,说服他们共同承担帮教孩子的责任。在半年帮教期内,时钧宇经常挤时间约李某谈心、聊天,安排她参加公益活动……帮教期满,李某要去南京发展,临别前,她满含感激之泪搂住时钧宇的脖子说:“检察官姐姐,我永远也忘不了您!”

  时钧宇至今都记得小姜双膝跪地发誓永不再犯时坚定的眼神,小张被带离法庭时突然回身深深地鞠躬,还有小魏轻声喊她“妈妈”时那份浓浓的真情。正是这样的眼神和真情,让时钧宇矢志不渝地做好未检工作。为教会未成年人懂法、守法、自救、自护,时钧宇先后兼任了15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

大爱无声,投身未检工作

  200710月的一天,时钧宇在枣庄九中刚上完法治课,一名女孩奋力挤过来问:“老师,您能把讲稿给我一份吗?我哥哥老爱打架,我想给他看看。”这件事让时钧宇萌生了为孩子们编写一本法治教材的念头。

  此后,她下了班就往学校跑,调查了解在校生的心理、行为习惯;利用外出培训、比赛的机会,到各地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取经;钻研心理学专著,向心理咨询师和专家虚心求教……20099月,她编写出集法治宣传、道德教化、心理辅导为一体的青少年口袋书——《青春导航》,印刷5000册免费发送给辖区学生。一名中学生在阅读后给她写了封信:“尊敬的时阿姨,我迷茫过、沉沦过,我痛苦地思索过,但现在我的眼前又是一片光明。您的书是黑夜里的灯塔,您就是我成长的导航人!”

  2013年初,时钧宇又联合心理专家设立社区和驻校法制心理辅导室,帮助他们矫正不良心理、健康成长。

  201811月,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又专门在新建成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了“钧宇工作室”,义务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化解矛盾……

  回顾这些年的工作经历,时钧宇说问心无愧,但谈起家庭,她不自觉地流露出愧疚之情。那年秋天,母亲因病急需手术,但时钧宇正忙于两件案子的审查起诉,分身乏术。是护理重病的母亲,还是外出调查取证?她犹豫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她还是咬咬牙,选择了办案。

  工作以来,时钧宇先后获得“全国检察系统个人一等功”“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感动齐鲁政法人物”“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并当选为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这些荣誉的背后离不开她的坚守和付出。

  谈起人生追求,时钧宇很淡然地说:“我没有什么过高奢望,只求在家做一个好女人,在外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