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法学会召开“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推进会
本报讯(记者田雄 通讯员戴欣) 近日,湖北省法学会会长傅德辉主持召开“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推进会,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建议,讨论成立湖北省法学会“三治融合”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有关事宜。
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运用自治、法治、德治的方式方法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
会议指出,新时代深入推进湖北“三治融合”发展,是省委省政府根据湖北基层社会治理实际提出的重大命题,契合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湖北建设的基本精神,新一届法学会要善于发挥群团组织的平台优势,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助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湖北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和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要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协调社会各方参与“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凝聚“三治融合”工作合力调动各有关部门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进、共享成果的良好局面。
会上,就如何结合湖北实际构建“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如何发挥法学会作用等议题,徐汉明、张大维、李长健等专家教授和田昌兵、干永平、刘嗣元、赵泽刚等相关实务部门负责同志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共青团湖北省委及省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教育厅、文明办、党建办、检察院、妇联等相关单位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