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调研组到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调研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公益诉讼检察要注重持续跟进落实。要按照最高检的部署,对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了解整改情况,看问题是否有反弹,是否有弄虚作假。对落实不到位的,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以起诉的方式促进问题整改。”418日早晨一上班,没有事先打招呼,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率调研组一行赴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直接上门进行了一次“堵门式”调研。

调研组先后查看了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党建工作、内设机构改革后的各个检察部、院史陈列室;在检察服务大厅了解来访群众诉求;走进检察官办公室与检察人员交流了解情况、随机查看案卷;在党组会议室与干警们座谈。在海淀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调研组提示,按照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院办理案件可以由一名检察官独任办理,也可以由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办理。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是两种基本办案组织方式。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强办案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办案规范,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在座谈会中,张军指出,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有了新的更高要求,检察工作还有很大发展潜力和空间,要从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全国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承担更多更重的责任。海淀区检察院作为“老先进”,更要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落实上,在机制建设、能力建设上,在新型案件办理经验探索上,继续走在前列,提供更多可行、可复制的成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提供检察样本。

张军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有更高要求、更高目标,在检察办案、培训学习中提升专业能力。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把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紧密结合、融在一起,在检察工作中扎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到位。